1、司法部自订四项任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效劳 司法部近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司法行政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效劳的意见,为进一步提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效劳的力量和水平自订了四项主要“任务,分别是: 充分发挥法律效劳工作的职能作用,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进展效劳。依据这个意见,要求围绕农村经济社会进展中消逝的大量法律效劳需求,特殊是农村招商引资、完善土地承包经营、土地征用补偿安置、根底设施建设和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过程中消逝的法律需求,准时有效地组织律师、公证员跟进效劳。 同时要求乡镇基层法律效劳工作者要立足于为当地新农村建设效劳,通过担当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参谋,关心农村建章立制、实施依法治理等,为
2、提高农村社会的法制化管理水平效劳。意见还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农夫的法律救济力度,对农村发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征地、拆迁中侵害农夫权益,五保户和低保户等社会保障以及残疾人救助、灾难救助等方面纠纷,赡养、抚养类家庭纠纷,交通、医疗事故等人身损害案件,关系到农夫群众利益的假种子、假农药等坑农案件等,千方百计依法予以必要的法律救济。 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为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效劳。依据意见,人民调解组织既要准时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传统民间纠纷,也要参与征地拆迁、环境污染、撤村建居、土地承包等引发的群体性、易激化冲突纠纷的调处工作。意见要求,全面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及民事诉讼的连接和协调。 深化开展农村法制宣扬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为推动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效劳。意见要求,依据五五普法规划的部署和要求,实行多种多样、适合农夫特点和需求的形式,广泛深化地开展农村法制宣扬教育。 乐观为解决农夫工问题供应法律关心,维护农夫工合法权益。意见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立足职能和自身工作优势和特点,乐观参与争辩制定改善农夫进城务工环境、疼惜农夫工权益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并加强法制宣扬教育,增加农夫工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