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园区老实信用经营责任书 为了维护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促进市场稳步繁荣,打击非法经营行为,保护市场经营户及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芜湖长江市场园区的实际情况,同市场经营户签订本责任书,要求市场经营户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经营者必须坚持老实、信用原那么、依法经营。 2、凡进货时必须验明生产企业的检验合格证、照,商品本身或包装上必须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厂名和厂址、标准代号,必须符合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平安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3、严禁掺杂使假,偷工减料、短尺少秤、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强买
2、强卖的行为。 4、严禁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商标、厂名、厂址。严禁伪造和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5、售出商品有质量问题或其他与质量有关问题,依法给予维修、换货、退货、赔偿损失等处理,以满足消费者的合理要求。 6、不得从事法律法规政策所禁止的其他经营活动。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或有损市场声誉的行为,可依法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工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处分条款给予相应的处分。如警告、罚款、直至撤消营业执照等。 2、承租新长江物业公司房屋的经营户,公司将追究经营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公司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解除合同,限期离开市场。 3、从市场转租房屋经营的,将追究房主和经营主责任,视情节轻重在追究经营者的责任的同时,追究房主的责任。 4、购房自营的经营户如屡教不改者,新长江物业公司将取消给其在市场内享受的一切优惠待遇。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经营户、工商所、物业公司各持一份 工商所经营户签字: (盖章)铺面号: xxx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芜湖分公司 (盖章) 年月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