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站会议记录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站会 议 记 录会议名称: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会议 会议日期: 2022年1月4日 会议 上午11:00 会议地点: 奠安司法所 主 持 人: 邱鹏举 参 加 人: 政府局部职工及各村三职干部 记 录 人: 邱鹏举 会议内容: 一、学习内容 1、学习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相关优惠政策和业务知识; 2、学习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监管措施和本卷须知:不能歧视、注意为刑释解教人员保守秘密。 二、交流研讨 1、讨论如何更好地监管刑释解教人员而不伤其自尊; 2、分析当前我乡刑释解教人员大多常年在外,帮扶困难,易托管的应对方法。 二、工作回忆
2、1、2022年度奠安司法所严格按照县局要求,对在辖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每季度走访一次,每月 询问一次,目前均在奠安司法所严格管控之内,为发生一起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的案例; 2、针对当前我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的人员大多常年在外,掌控和帮扶存在一定困难,奠安司法所乡奠安乡政府建议联系刑释解教人员所在地当地政府配合帮扶。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力度严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 2、联系刑释解教人员所在地当地政府配合帮扶: 3、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力度,重点实施“危房改造“产业开展等工程,以吸引刑释解教人员回归本地,便于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站会
3、 议 记 录会议名称: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会议 会议日期: 2022年4月6日 会议 上午11:30 会议地点: 奠安司法所 主 持 人: 邱鹏举 参 加 人: 政府局部职工及各村三职干部 记 录 人: 邱鹏举 会议内容: 一、学习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摘录1994年12月29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五章第五节“释放和安置,规定了四条内容。其中37条规定:“对刑满解教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区。“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和根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第38条规定:“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其它公民平等的权利。第五章68条规定:“国家机
4、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以及罪犯的亲属,应当协助监狱做好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2、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衔接工作的意见(1999年2月3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司法部、公安部、民政部)3、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摘录1991年8月2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中指出:“妥善安置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的人员,减少重新违法犯罪。4、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法工作,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效劳的意见摘录。1992年7月22日经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法工作,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效劳的意见中指
5、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一是提倡尽可能由原单位接受安置;二是鼓励和帮助自谋职业;三是暂时无业可就的,由司法行政部门和劳动部门共同开办以第三产业为主体的经济实体,予以就业前的过渡性安置,并积极帮助其就业,防止流落社会重新犯罪。5、全民所有制工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摘录。1992年7月23日国务院发布实施的全民所有制工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17条“企业防地有劳动用工权中规定:“刑满释放人员,同其它社会待业人员一样,经企业考核合格,可录用。在服刑期间保存职工身份的刑满释放人员,原企业应当予以安置。 二、交流研讨 1、讨论如何更好地监管刑释解教人员; 2、分析当前我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的:人员大多常年在外,掌控和帮扶存在一定困难,建议政府联系刑释解教人员所在地当地政府配合帮扶。 二、工作回忆 2022年度第一季度,奠安司法所严格按照县局要求,对在辖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各实地走访一次,坚持每月 询问一次,使得辖区内5名刑释解教人员均在奠安司法所严格管控之内,未发生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完善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档案,定期追踪管理,严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 2、联系刑释解教人员家属配合司法所管理: 3、重点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危房改造扶持其“产业开展,吸引刑释解教人员回归本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