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年村镇建设工作考核意见 为强化考核机制,促进村镇建设工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现制订2023年村镇建设工作考核细那么如下: 一、考核内容 1、完成镇下达的村镇建设目标任务(1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具体任务待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后另行发文。 2、完成危房改造任务(1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3、建设项目100%按批准手续建设(20分)。符合规划批擅建的房屋每栋扣1分;未报批或不依据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准事项,在不符合规划地块进行房屋建设的每栋扣5分。 4、各类建设项目按规定要求审批率100%(15分)。村建和土管工作人员、村(居)主任、村建监管员、组长未同时到场对申请建
2、房位置实地勘查,每觉察一次扣0.3分;申请建房位置与四邻有冲突纠纷未调处好就审批,引起群众上访等不稳定现象每次扣1分;建房户建房申报资料村(居)审批时,每觉察一户审批有误扣0.5分;建房户未与有建设资质的单位或个体工匠签订承包合同和平安承建责任书,村(居)每审批一例扣0.5分。 5、坚持正常巡查,防止建筑质量平安事故(15分)。分工到组的村干、村(居)村建监管员每月逢10号未对村域内建房状况巡查,见一次不巡查的扣0.5分;建设单位或个人开工下根底前,村(居)村建监管员不通知镇村建站分工到村人员到场验线,每个扣1分(上述必查时段,以镇村建站巡查觉察建筑时间和进度为准)。如有无证建设、违规建设或建
3、设平安隐患等状况不准时制止并汇报镇村建站的,每个扣2分。 6、各类建设项目准时报验和违章建筑处理到位(15分)。各类建筑竣工后15日内不报验的每个扣0.3分,违章建筑不准时乐观协作职能部门处理到位的每个扣2分。 7、准时化解建设冲突(10分)。村组干部不准时调处冲突并形成协议或处理确定的每起扣1分;因调解不力引起到镇上访的每起扣2分;越级上访的每起扣3分。 8、完成规定对象培训任务(5分)。预制企业负责人和技工,正常承包建筑的个体工匠,每缺一人不参与培训扣0.5分;村组干部所分工组域内,不具备相关资质在本镇承包建房的每有1人扣2分。 以上各条考核扣分不超过根本分。 二、加分方法 1、年内农户无违章建房且无信访加2分。 2、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村,年内完成市交任务的加2分。 三、考核奖惩方法 月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每月底前,由村建站分工到村(居)的工作人员依据当月巡查状况和各村(居)申报建房资料及报表状况进行百分考核,并书面通报全镇。年终由村建站牵头按本细那么逐项进行百分赛考核。月度考核平均分,占年终综合考核分的60%,年终考核分占综合考核分的40%。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