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价局信访接待日制度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动领导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一线了解实情,为群众多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使群众投诉的问题能得到依法、及时、有效的解决,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一、时间安排。局领导信访接待日每月安排两次,接待日为每月第一周、第三周的星期三以及局部节假日。接待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二、接待地点。局领导信访接待地点设在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值班 :x。 三、局价格举报中心负责做好局领导接待日前的准备和落实配合接待人员的工作。 四、参与接待的每位同志,要遵守信访条例,认真、热情地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准确地答复价格咨询,积极化
2、解矛盾;对举报的价格违法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能直接答复的要立即答复来访群众。不能马上答复的,及时签署意见交有关科室在规定时限内调查、答复、处理。对不属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工作事项,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并告知来访群众。 五、信访接待中按照首问负责制的要求,谁接待、谁负责过问到底,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努力使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满意。领导接待日受理的价格举报事项无论是直接办理或转办、交办的事项,都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 六、局领导接待时要有专用接访的记录本,要有1-2名同志配合接访,并做好接访记录。 七、在接待老上访户和重复信访户时,接访同志应主动将以前接待和处理的情况向负责接待的局领导汇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