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型非法集资的特点及防范处置研究摘 要 随着近年来移动联网的不断开展,非法集资也出现了新的特点,对社会的危害也更大,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经济活动。与早期的传统集资不同,新型的非法集资主要借助互联网组织进行,这就使得非法集资的活动范围进一步扩大,覆盖面积也进一步蔓延。本文对新型非法集资的特点和特征进行分析,并针对此情况提出相对应的防范处置对策。关键词 新型非法集资 特点 防范处置一、新型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和特点新型非法集资主要有集资方式多样、宣传力度大、犯罪行为交织三大根本特征。首先,犯罪分子借助互联网的社交媒体功能,借助合法经营的形式,向其他人编造虚假的工程吸引资金。一般来讲,他们借助互联网的便利
2、,打着境外投资工程旗号或者虚构出一个知名的公司,诱骗群众汇入资金,然后卷款逃走。而另一些人那么看重了老年市场,首先举办免费的养生讲座、免费体验并发放小恩小惠,引诱老年人投资。在宣传方面,犯罪分子将前期大量资金用于此处,他们会利用媒体造势,甚至还能请到明星为其代言。在这种根底上,普通人很难分辨出真假,并且很快就会被犯罪分子的暴利宣传吸引。例如,快鹿系P2P公司就曾经和娱乐圈人士合作,并投资了多部电影。它以投资电影和分享电影的票房收益为名,对外吸引资金,但是随着之后的票房造假、税务问题等多重情况,快鹿系公司很快倒闭,并连累一系列的投资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从这里可以看出,无论是互联网还是影视明
3、星站台都不能相信,对于投资我们应当理性对待。最后一个典型特征就是犯罪行为交织,犯罪分子会通过看似合法的合同签订形式来让人放松警惕,但其实签订的合同本身也是不合法的,也就是我们说的合同诈骗。同时,犯罪分子还会采用传销的手段对集资人员进行洗脑。在初期阶段,犯罪分子会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暴富的神话,并给予集资人员一些原定的利息作为引诱,吸引群众投入更多的本金,最后卷款逃逸。非法集资案件也出现了许多新特点,未经过有关部门的依法批准,借用合法的形式吸引资金。有的犯罪分子还会找到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进行批准,这些都是没有集资主体资格的。接下来就是承诺在一定期限给投资人回报,并且许诺高利息高回报,吸引群众投
4、入大量资金。对待非法集资有这样一句话:“你看重的是他的利息,他看中的是你的本金,这句话非常形象地说明了非法集资的特点。最后一个特点就是非法集资一般面对社会不特定的对象,不特定对象指的是社会群体,并不特指一局部人。二、新型非法集资的典型新型案例最近被披露的影響较大的非法集资当属e租宝。作为涉及31个省市的集资案例,它可以称得上是规模庞大的庞氏骗局。宣传的时候不惜血本,当时e租宝的广告漫天纷飞,把收益率宣传到合理水平。虽然没有专业人才打底,但是他们把宣传方案做到无孔不入,再加上当时中央调整政策,银行利息降低,群众就盯上了主打“稳赚不赔“高利息、低风险口号的e租宝。但是,保本和高利息本身就是不符合经
5、济学根本规律的事情,e租宝的骗局还是被揭露了。这对曾经投资在里面的群众来说,损失是巨大的。细细分析出来,e租宝在经营过程中就已经显露出诸多疑点,借款金额过于集中、利率期限结构反转、流动性异常等。在非法集资过程中,它还用到了以下几个骗术:首先是虚拟融资工程,也就是指挥下属注册空壳公司,更改企业注册资本。这样对e租宝的好处就是能够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另外,e租宝还擅长自融自投,指挥子公司创造虚假工程吸引群众资金。再者,虚假担保。e租宝累计的成交金额已经超过700亿,也就是已经超额担保,再加上担保公司不能是本公司的母公司或者是子公司,所以在这里可以看出e租宝已经涉嫌了虚假担保。最后一点要说的就是虚假宣
6、传。可以说,e租宝在宣传方面已经做到了极致,不仅利用丁宁、张敏等人包装高管形象,而且还利用央视网、北京卫视等宣传自己的公司。宣传力度之大,让群众陷入这是真的,是真的稳赚不赔的侥幸心理中。除此之外,还有像东方创投、乐网贷也是相同的套路,但是相比于e租宝是小巫见大巫,在此不作赘述。三、新型非法集资防范处置作为群众来讲,要理性投资,不要被高利息低本钱诱惑。要注意到多数情况下,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一定要多多咨询专业的人士,慎重下决定。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方法第十八条规定可知,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
7、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部门代偿。所以,不要被犯罪分子的大饼所吸引,一人非法集资,万家血本无归。在群众理性地防范非法集资的同时,社会有关部门也应当采取相对应的措施来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针对新型的非法集资应该具有新的打击方案。在传统的非法集资活动中,主要依靠的就是受害人报案以及即使规模较大造成了资金断裂等大的金融案件发生以后才立案调查,而现在应当探索一种非法集资的有效监测分析数据,将非法集资扼杀在萌芽阶段。再者就是司法部门和行政部门要高效配合工作,在发现非法集资企业后,要积极主动地用行政手段对其进行干预,防止非法集资的风险蔓延。培养打击非法集资的人才,定期培训,通过实际的工作去提高非法打击水平。随着时代的开展,新型非法集资犯罪还会演化衍生出新的犯罪形式,所以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一定要加强“天上不会掉馅饼的思想,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作者单位为东营市河口区金融开展效劳中心)作者简介:张爱华(1981),女,山东河口人,本科,经济师,研究方向: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参考文献1 孙芳.浅议当前非法集资频发原因及处置防范建议J.当代经济,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