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建平安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基建平安平安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1.矿每旬组织一次全面的工程平安质量大检查;管理人员下井要填写检查记录,作为动态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对分管范 围内的、库房、班组、场所,要按有关规定建立月检、旬检、周检、日检、班检制度,并严格执行;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 工作人员要坚持日常现场巡回平安检查。 2.矿平安质量大检查由矿长组织、基建副矿长具体负责,井下检查由安监站牵头。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施工单位、监 理单位负责人参加,分别对本专业责任范围内的平安施工工作进行检查。分管领导对所分管范围平安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业务 保安部门对分管业务平安监督检查工作负责。 3.平安、质量、
2、文明施工检查具体组织、考核、评级、奖罚按有关文件执行。 4.检查标准。按基建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和矿制定的有关平安、质量标准化、文明施工检查标准执行。 5.对查出的问题,平安副矿长要组织召开落实整改会议,平安部门负责对查出的隐患按“四定原那么(定隐患、定整改措 施、定整改时间、定责任人)予以落实到位,督察整改正程和结果,及时向有关领导反响,并通报和存档备案。 6.检查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由安监站按规定时间进行复查。本矿落实不了的隐患要按规定上报,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协助解决 。 7.平安监督检查原那么。平安监督检查工作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自检与互检相结合、检查 与整改相结
3、合的原那么,做到制度化、经常化、标准化。 8.煤矿领导和业务保安部门要坚持日常巡回平安检查,平安管理人员要开展不定期的日常动态平安监督检查,突出“动态 和“夜班检查两个特点。 9.平安检查主要内容: (1)矿井基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平安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2)平安质量标准化达标情况; (3)平安投入、重点工程的完成情况; (4)上次平安监督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5)现场平安施工管理情况及各要害场所平安管理情况; (6)火工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7)平安奖励使用及平安罚款执行情况; (8)各级领导干部值班、下现场、跟班、情况; (9)证照管理及平安培训与持证上
4、岗情况; (2023)应急救援体系、创伤急救体系的响应、处置等情况; (11)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2023.现场平安监督检查中,假设发现有危及职工生命平安健康的作业环境,设施等重大平安隐患,必须立即责令停止作业,撤出 受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 11.但凡参加平安监督检查人员,都必须严格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那么。 第四章平安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制度 1.平安技术措施必须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编制。措施要明确施工标准、具体技术要求和预防事故的具体方法。 2.平安技术措施编制后必须按照审批权限,逐级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各级审批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审批手续,严把平安技术 关,确保规程、措施等的严肃
5、性和有效性。 3.矿井的矿井初步设计平安专篇提前上报审核,经相应管理部门(省厅)批复前方可施工。 4.基建矿井应进行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预测,由有资质单位编制瓦斯涌出量预测报告,逐级上报相关部门(市局、省厅) 批复,瓦斯涌出量预测预报需经有资质评审机构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报相关部门备案。 5.设计变更由矿方以“工程联系单形式提出设计修改建议,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及预算费用,经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联合签署变更意见后,报省厅审批。所有的设计变更必须下达设计变更卡或者办理批文。设计变更资料与 施工图纸一起作为工程技术资料,在工程竣工后统一归档。未履行设计变更程序的,所发生的平安
6、、质量事故一律由施工单位 自负,并向建设单位赔偿工期损失和其他损失费用。 6.施工中发生的工程更改,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做出更改分析报告并负责审核更改工程量及预算费用,报省厅根本建设部 门履行审批,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双方要做好工程更改记录,填写工程更改书。 7.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规程等,由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技术业务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 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审,不得传阅审批,经矿总工程师、矿长审查批准,报集团公司批复。 8.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方案及平安生产应急预案,经矿工程、技术、机电、通风、调度、平安等业务部门会审签署意见后,由 矿总工程师、矿长审查批准,报集团
7、公司批复,再到县局批复。 13.以下平安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1)各类施工作业规程、平安技术措施。 (2)施工单位必须提前3个月编制开掘作业规程,经矿工程、机电、通风、技术、调度、平安等业务部门会审后,由矿总工程 师、矿长审查批准,报集团公司备案。如果情况发生变化,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平安技术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 (3)巷道贯穿、工作面回撤、排放瓦斯、井下明火作业及其它非正常作业平安措施,经矿工程、机电、通风、技术、调度、 平安等业务科室会审后,由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 (4)检查和穿过老巷的平安措施; (5)在煤(岩)层中单巷掘进预防瓦斯、透水、冒顶堵人的等灾害的平安措施。 (
8、6)堵塞的倾斜井巷,在清理时,必须制订平安措施; (7)倾斜巷道维修通车作业时,必须制订行车平安措施; (8)从报废的井巷内回收支架或装备,必须制订平安措施; (9)倾斜运输巷设置风门时,必须制订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防止矿车碰坏风站的平安措施; (2023)矿井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需要停风,必须制订停风措施; (11)在有自燃倾向的煤层中掘进,采用超前支护方法,穿过冒顶区时,必须制订平安措施; (12)用放炮处理卡在溜煤眼中的煤矸石时,必须制订平安措施。 14、单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由建设单位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的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 计,需经
9、建设单位的审查同意。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单位总监、煤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前方可实施,并报煤炭管理局根本建 设部门备案。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为考核工程进度的依据。重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 编制,审批照此执行。 地面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进行编制,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审核后,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集 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15.所有工程必须做到一工程一措施。施工单位所管辖范围内的一般性作业,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制定平安措施,经主 要负责人批准及相关科室批复。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临时问题(掉顶、倒棚、移棚、埋皮带等),由跟班队长在现场制定口头安 全措施,要求现场人员贯彻执行。 16.矿审批的平安措施,必须经安监站审查、备案,以此进行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17.平安措施一经批准后,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认真向作业人员转达贯彻执行,并要求严格按照平安措施施工。 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