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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员工未办理离职交接公司可以拒绝发放工资吗.docx

上传人:la****1 文档编号:1554516 上传时间:2023-04-21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8.5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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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员工未办理离职交接,公司可以拒绝发放工资吗?【相关案例】某公司屡次接匿名信,反映采购员王先生在采购材料过程中向供给商索要回扣,但无法查实,2023年10月31日王先生合同期满,公司决定不再续签,公司人力资源部于2023年10月31日当日下午通知王先生,要求王先生移交工作,王先生将领用的物品和采购备用金等交给了相关部门,临下班,王先生到公司人力资源部要求拿退工单和经济补偿金。但人力资源经理告知王先生,因为采购部经理指出王先生没有移交其所掌握的供给商名录,所以不发经济补偿和工资,只能拿退工单,经济补偿和工资等所有的移交完毕才发。不久王先生便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公司支付2023年10月克扣

2、的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王先生称: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支付未发工资。公司辩称:公司认为,因王先生没有完成交接,因此不能发放经济补偿金和工资。庭审结果:裁决公司应支付王先生2023年10月的工资。现在招聘难已经成为HR的口头禅,比起招聘更加让HR们有口难言的是员工流失。员工流失的原因很多,可归根结底又是HR招聘的债。为了挽留优秀员工,增强公司的管理,很多公司出台了各种规章制度,来标准员工离职。员工离职未交接完毕,不发放工资也成为其中一条。那么员工离职是否需要完成交接员工不完成交接,公司是否可以拒绝发放工资【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

3、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局部;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

4、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通过法律法规我们可以了解到员工方:1.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2.提前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企业方:1. 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因此,员工未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有权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只是暂时的,待员工事后完成了工作交接,那么公司应及时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但是,员工工资发放却并不能以工作交接为前提,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那如何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呢如果因为员工不辞而别,未进行工作交接,而使单位

5、蒙受经济损失,单位可以依法要求员工进行赔偿。【相关案例】2023年7月1日,佛山某陶瓷与黄某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约定黄某任仓储主管,月薪5000元;并约定公司为黄某配备一部价值约3000余元的工作 ,黄某离职时须依规定办理工作交接并将 交还公司。2023年7月1日,黄某合同期满。由于黄某工作表现不尽人意,公司无意与黄某续约。黄某由此心生不满,拒不交还公司当初为其配备的工作 ,并于2023年8月6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以该公司无故不与黄某续约为由,诉请该公司支付其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5000元。该公司以黄某拒不返还工作 、拒不办理离职工作移交为由,拒绝支付黄某经济补偿金。2023年9月23日,仲裁委员会经审理后认为:员工离职办理工作移交,是员工的法定义务,黄某离职时依法应当办理工作移交,并将工作 交还公司;现黄某未依约办理工作移交、未将工作 交还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有关“员工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企业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规定,故裁决驳回黄某全部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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