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镇人口信息采集变更方案 全员流动人口效劳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员系统)已经正式启用,但是目前全员系统中仍存在着数据录入信息不准确、信息变更不及时的现象。因此,为保证全员系统的顺利运行,做好2023年统计年度全员流动人口统计工作,确保省市县考核不失分,特制定全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变更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9月25日至2023月15日,全镇集中开展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再次采集变更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及时掌握辖区全员流动人口个案信息。各村要按照本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的再次清理摸底和及时核对、变更相关信息。 2、及时、准确、标准上报本村新增的外流人口。 三、工作内容 (一
2、)、清理对象 (1)离开户籍地县域30日以上流出人口,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0岁以上人口。 (2)离开户籍地乡镇30日以上流出人口,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已婚育龄妇女。 (3)同XX县区间人户别离人口除外;婚嫁人员除外;因出差、就医、旅游、探亲、访友、服军役、在中等以上专业学校就学等人口除外。 (二)、个案信息完善内容 全员流动人口个案信息工程包括根本信息、家庭户信息。 (1)根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现居住地地址、户籍所在地地址、公民身份号码、出生日期、文化程度、户口性质、流动原因、外出(流入)日期、返回(离开)日期、婚姻状况等项。 (2)家庭户信息包括。是否家庭户流动、已婚人口的配偶是
3、否随同流动等信息。 (三)、个案信息变更 村对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和婚育情况发生改变要及时上报计生办,计生办业务人在流动人口信息系统中对流出人口管理卡片进行及时变更。 (四)、个案信息退档 对于流动人口发生迁移、死亡、流动状况变化等情况,要以月报单的形式上报计生办,计生办业务人员及时对流动人口信息,在“流动人口信息系统中进行退档处理。 五、组织实施 各村组织开展实施本次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的再次清理摸底和及时核对、变更补充、完善工作。各村负责本辖区内的全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变更实施工作,;本次清理完善后,工作进入常态化,村级流动人口月报告单将继续使用,对于以后流出人口的各种信息,将以村级月报告单为准。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