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林业局2023年春雷行动实施方案 为稳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县林业局决定,在全县开展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的“春雷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并收到实效,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2023春雷行动,进一步强化依法治林,严格森林资源管护,严守林业生态红线,创新森林资源管理机制,切实“守住源头、护好山头、管好斧头,保护好三峡库区生态环境。 二、行动重点 “2023春雷行动以打击森林火灾肇事、无证采伐林木、非法经营木材、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为主。 (一)放火和违规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案件。 (二)买卖山林,无证采伐林木;盗伐林木,尤其是盗伐集体封山林的案件。
2、(三)查处木材经营加工行业的非法收购木材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案件。 (五)各类违法占用林地案件。 (六)人民群众关注和社会影响恶劣的其他涉林案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2023春雷行动的领导,县林业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xx同志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乡镇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行动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2023年2月13日至2月25日)。 各单位要认真研究本辖区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形势及规律,因地制宜地开展案件线索排查,深挖积案隐案,广辟案源。要
3、重点清理排查工矿企业违规占用林地和以开展光伏发电、生态农庄、生态旅游和林下经济为名毁林案件;要对辖区重要林区采伐林木情况进行摸底;要对所有驯养繁殖、经营野生动物或其制品的企业、场地、门市、摊点等一一排查清理。各乡镇林业站要将各“网格护林员安排至管护区开展无死角的核查报告,各辖区管护员要认真细致搞好排查工作,填写巡查报告表,由乡镇林业站汇总,连同案件线索排查表盖章后于2月25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案件线索,未上报案件线索的视为零报告。如因排查不到位,导致打击处理不及时或引起社会负面影响的,一律倒查责任;凡成心隐瞒案件线索,放纵包庇违法犯罪行为,一经发现,一律追究纪律处分或法律责任。 (二)打击
4、整治阶段(2023年2月26日至5月25日)。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xx林发(2023)11号xx县林业局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确实履行职责。各乡镇林业工作站负责本辖区一般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负责重大林业行政案件和森林刑事案件的线索上报和初查工作;县森林公安局(林业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全县森林刑事案件的侦办,重大林政案件查处和涉林治安案件的办理,对专项行动提供警务保障;局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信息宣传工作。此次行动各单位要搞好配合,相互支援,形成合力,打出声势和成效。本次行动期间,各乡镇林业工作站要办理5起以上林业行政案件,森林公安局要侦办8起以上刑事案件。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3年5月26
5、日至5月30日)。 各单位对此次行动中取得的成效进行认真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漏补缺,与国土、工商、交警等部门建立合作机制,研究制定防范和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长效机制,确保林区长治久安。 (四)信息报送。各单位每周五向局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行动战果,每月25日前填报“春雷行动战果统计表报送局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案件和重要情况信息随时上报;5月30日前报行动总结。局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通报各单位行动开展情况,搞好案件督办。 内容总结(1)县林业局2023年春雷行动实施方案 为稳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县林业局决定,在全县开展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的“春雷行动(2)各单位要认真研究本辖区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形势及规律,因地制宜地开展案件线索排查,深挖积案隐案,广辟案源(3)如因排查不到位,导致打击处理不及时或引起社会负面影响的,一律倒查责任(4)凡成心隐瞒案件线索,放纵包庇违法犯罪行为,一经发现,一律追究纪律处分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