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货物平安运输整顿方案 严格责任倒查。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方式,强化督查指导。检查源头治超落实情况,发现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工作不力的部门、单位及个人,报县监察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查获已出场(厂)违规超限超载车辆的要加强依照责任倒查程序。 加大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力度,为强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维护公路设施完好,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富平安,根据省交通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交公运()553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强化“三车交通平安与营运综合治理的意见(试行)通知合政()11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交通局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专项工作方案的通
2、知合政办秘()2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那么 依法严管,坚持“立足源头。标本兼治,长效治理原那么,构建政府主导、企业负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行业监督的工作格局,建立和完善源头治超长效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分工,确保治超工作持续、稳定、有效、健康开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货运车辆生产(改装)企业的货源单位(主要是煤、沙石建材等企业及货运、物流站场等)和运输企业(包括预拌混凝土运输企业、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建筑沙石资料运输企业)严格监管,总体目标:以源头为重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使货运市场秩序明显改善,促进全县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开展和交通平安形势明显好转,更好地效
3、劳于我县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保证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对货源单位巡查监管不少于公布总数的80%违规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率低于10%三车运料车、渣土车、混凝土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具体目标:县交通局进驻监管的重点货源单位不少于2家。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切实有效地开展公路和货运源头治超工作,为加强对全县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业已成立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联系交通运输工作的副主任、县交通局XX县区公安局、安监局、建管局、乡村管理行政执法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县交通局、
4、公安局、安监局、乡村管理行政执法局、建管局、建设局、工商局、质监局、公路分局、纠风办、法制办、农机局等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分公路治超和货运源头治超两个专项工作组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公路和货运源头集中治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督查组由县交通局牵头,县纠风办、公安局、安监局、工商局抽调人员参与,负责对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纠正各种行业不正之风。 (一)治超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配合,突出重点,齐抓共管,推进以源头治理为重点的治超工作有序进行。坚持源头监管与路面执法相结合,企业自纠与政府监管相结
5、合,教育与奖励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行政执法联动和信息通报共享机制,推进综合治理;加大对货运源头治超专项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气氛;确定和公布重点货源单位名单;依法保证治超工作专项经费;对在治超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惩罚和奖励,对治超不力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和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二)县交通运管部门通过进驻和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违法超限超载通报制度及货运企业、从业人员信息系统和信誉档案等;与有关部门一道,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进行查处。县公路部门加强路面执法,查处非法超限行为,与运管部门形成路面和源头双管齐下的治超机制。 (三)县公安部门加强机动车登记管理。依法查处
6、超载行为;负责维护货源单位秩序,依法查处阻碍源头治超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暴力抗法、阻挠执法和扰乱执法秩序的行为。 (四)县农机部门标准农用车、拖拉机牌证核发及管理工作。 (五)县工商部门对注册登记的货源单位建立信用档案。 (六)县建管、城管、安监部门要按照“三车治理分工。 (七)县监察、质监、法制等部门依照自身职责。确保治理工作有序进行。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货运源头调查。并确定重点监管单位,县新闻媒体、中国。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满,由县运管部门对重点货源单位实行进驻或巡查监管。 (二)加大货运源头监管力度。认真组织运管人员开展进驻和巡查工作;县质监、工商部门对车辆生产企业生产和改装
7、车辆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管,禁止非法改装的货运车辆出厂上路。同时,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精心组织,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源头治超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货源单位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货运车辆称重检测规定。对进出厂区、货场的车辆状况,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实行登记制度,严把货运车辆进场关、登记关、装载关、称重关、出场关、杜绝违规及非法改装车辆装载和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厂) 健全治超机构,货源单位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公开相关管理制度,做到货物装载出厂有记录、进厂有登记、落实制度有记载。积极配合运管人员开展货运源头治超监管工作,为进驻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禁止为无合法经营手续或被列入黑名单的货运
8、企业、货运车辆、驾驶员装载、承运货物。 (四)组织开展培训。统一持证上岗。运管部门要加强对道路货运企业负责人、营运货车驾驶员及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合理装运、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五)开展目标考核。予以问责,并追究其主管和许可机关的行政责任。 (六)做好经费和应急保障。为治超工作提供保证。 五、工作要求 (一)标准执法顺序。必需由2名以上的执法人员共同参与,并出示执法证;要认真做好执法结果公示,防止非法变卦奖励决定;开展阳光执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超限超载违法主体实施罚款时,要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和收费票据;严禁治超执法人员出现对违法主体只罚不卸、屡次驳运重复收费、同一违法行为重复奖励等违法乱纪行为。 (二)狠抓工作落实。确定和公布县重点监控货源单位名单,县运管部门派员进驻重点货源单位,对其他货源单位实行巡查。年6月10日起,正式启动以源头治超为重点的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专项工作。 内容总结(1)道路货物平安运输整顿方案 严格责任倒查(2)协调配合,突出重点,齐抓共管,推进以源头治理为重点的治超工作有序进行(3)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满,由县运管部门对重点货源单位实行进驻或巡查监管(4)同时,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精心组织,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源头治超各项措施落到实处(5)(二)狠抓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