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镇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制度 (一)应急预案体系框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由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构成。 1、总体应急预案。县人民政府为明确各类突发事件分级分类和应急预案框架体系,规定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组织体系、工作机制,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的总体标准性文件,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2、专项应急预案。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政府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分为自然灾害专项预案、事故灾难专项预案、公共卫生专项预案、社会平安专项预案。 3、部门应急预案。各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
2、预案和自身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4、地方应急预案。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县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实际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5、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参照政府应急预案,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制定的应急预案。 6、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组织承办重大活动的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结合自身实际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二)编制总体应急预案由县人民政府制定;专项应急预案由县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制定;部门应急预案由部门制定;地方应急预案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由各企事业单位制定;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由承办重大活动的单位制定。
3、 (三)审批备案1、总体应急预案,报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县人民政府印发实施。 2、专项应急预案,报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准,由县人民政府印发实施。 3、部门应急预案,报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备案,涉及全县性的由县人民政府印发实施,部门性的由本部门印发实施。 4、地方应急预案,报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备案、本级人民政府印发实施。 5、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乡(镇)直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报本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印发实施,同时报县人民政府备案;县属企业单位、部门下属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报县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印发实施,同时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6、重大活动应急预案,报县公安机关批准后实施,同时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四)执行预案编制涉及单位要遵照预案,认真抓好贯彻实施。县应急办根据工作需要,对各项预案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