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县区汛前地质灾害巡查方案 为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开展变化情况,科学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示XX县区创立和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汛前地质灾害巡查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23)19号)文件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成立汛前地质灾害联合巡查组 开展汛前地质灾害巡查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一项重要根底工作。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成立XX县区汛前地质灾害联合巡查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国土资源工作的副主任XX县区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负责人为副组长,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
2、局、县消防大队等单位负责人、各乡镇分管领导、群测群防监测责任人、XX县区1:50000地质灾害详查的相关人员为成员,确保巡查工作顺利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早安排部署。 二、目标任务 对全县2023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反响,及时处理;巡查乡镇、国土资源中心所宣传、监测、调查、预警、避险、抢险等各项环节人员到岗、措施到位情况。对2023年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摸底,了解拟纳入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库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根本情况。通过巡查,确定拟列入2023年省级监测和拟纳入
3、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库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 三、巡查内容 (一)各乡镇是否做到地质灾害应急和防治工作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二)各乡镇是否开展了汛前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地质灾害危险区内警示牌及警示标语是否醒目完好; (四)乡镇、村、村民小组是否制定了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复查、灾情速报等各项工作制度; (五)是否向受威胁群众发放了避险明白卡,是否向乡镇、村及有关单位发放了地质灾害工作明白卡,避灾地点、撤离路线、撤离信号等措施是否落实; (六)群测群防员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及时调整充实,并填写好XX县区2023年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通讯录。 四、巡查时间和要求 2月25日前全县汛前地质灾害巡查工作必须完成。巡查工作结束后,巡查组要及时将各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及防灾要求形成详细的书面巡查报告通报给当地政府、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范。同时,要建立巡查台账,按规定加强监测,并及时申请列入2023年省级监测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