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起始年级开展学生社团活动的通知关于起始年级开展学生社团活动的通知为浓厚校园文化气氛,提升学生核心素养,为师生创造更好的交流、学习和自我展示的平台,我校拟定在初高中起始年级开展社团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一、师资选聘:由初一、高一年级主任牵头,各班主任具体负责,选聘本班优秀任课教师或者有特长的家长来担任社团辅导老师。二、活动时间和地点:从11月份开始,每两周一次的周五下午三、四节课。次数时间地点第一次11月6日本班教室第二次11月20日本班教室第三次12月4日本班教室第四次12月18日本班教室第五次1月8日本班教室备注:如涉及室外活动,应提前向政教处报备。三、活动形式:社团活动形式可以多样化,
2、如讲授知识、观摩学习、师生互动,力求实效。辅导教师每人发放社团活动手册,要求认真填写每次社团活动过程,做到有方案、活动教案和总结。四、课时费用:五、活动要求:各班确定社团辅导教师和社团名称,应遵循“一班一特色原那么,也可结合本班实际情况,选出适合本班的社团,例如:书法社团、剪纸社团、轮滑社团、摄影社团、街舞社团、演讲社团、篆刻社团、3D打印社团、插画社团、茶艺社团、民族舞社团、武术社团、话剧社团、手工社团、十字绣社团、古筝社团、合唱社团、朗诵社团、文学社团、象棋社团、阅读写作社团、数学之家社团、美工社团、动漫社团、京剧社团、工笔画社团、电影赏析社团、走遍世界社团、跳绳社团、生物社团等等。各班确定的社团辅导教师和社团名称应上报年级主任和政教处。六、政教处联合年级负责社团活动的督导检查,学期末根据各社团的量化评比,评选出优秀社团和优秀辅导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