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县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 一、根本原那么 (一)因地制宜,分类确定的原那么。从乡镇实际出发,根据不同乡镇经济开展状况、开展潜力和财政收入规模等不同情况,实行不同的财政管理体制。 (二)统筹兼顾,支持开展的原那么。兼顾县乡两级利益,充分考虑县乡两级财政的承受能力,正确处XX县区与乡镇的分配关系。建立鼓励约束机制,既充分调动乡镇开展经济、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又确保县本级财力稳定增长及统筹调控能力。坚持保障与鼓励并重原那么,增强乡镇的造血能力,并对乡镇三年内实现财政收入上台阶实施鼓励政策(具体方法另行下发)。 (三)科学标准,公开公平的原那么。收入基数的核定,坚持实事求是,并力求科学;支出工程
2、的核定,实行统一方法、统一政策、统一标准。实现乡镇收入基数与支出基数均衡增长。 (四)适当调整,平稳过渡的原那么。新体制考虑乡镇既得利益和支出水平相对稳定,继续坚持县本级总体上不集中乡镇财力的原那么。 二、体制模式和内容 (一)标准的分税制财政体制。继续对财政收入规模较大、具备一定自我开展能力的石门镇和卢龙镇,实行标准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1.对划归乡镇收入范围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不含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实行比例共享,即:增值税的10%、营业税的80%、企业所得税的10%、个人所得税的20%、资源税的20%划归乡镇。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
3、用税、印花税、滞纳金及补税罚款收入、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及乡镇组织征收的其他收入作为乡镇固定收入。 2.收入基数。按划归乡镇的分享收入和固定收入范围,以2023-2023年实际完成数各占一定比例确定收入基数。教育费附加专项收入,不纳入乡镇收入基数。 3.支出基数。以保乡镇民生、乡镇机关正常运转及乡镇各项事业开展的根本需求为出发点,按零基预算方法核定乡镇支出基数。 4.体制补助和体制上解。将乡镇收入基数与支出基数比较,收入基数大于支出基数的乡镇,实行定额上解,支出基数大于收入基数的乡镇,实行定额补助。 5.为增加县本级调控能力,按乡镇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超收入基数局部的20%提取调节资金,
4、用于体制执行期间乡镇增人增支等所需支出。 6.增支责任。体制执行期间凡上级出台的政策性调资并下达调资补助的,根据上级补助方法对乡镇进行补助,上级未下达调资补助的,由乡镇自行消化。 7.奖励措施。为鼓励乡镇完成当年收入方案数,在支出基数外核定专项补助费。 (二)统收统支财政体制。继续对除卢龙镇、石门镇之外的10个乡镇,实行统收统支财政管理体制。 1.对乡镇的财政收入实行统一管理。乡镇财政收入由征收机关按属地征收的原那么组织征收,集中上缴县金库,县财政局按乡镇分户核算。 2.统一核定乡镇财政支出。县财政局按统一政策和标准核定乡镇支出。 3.增支责任。体制执行期间调资增支、增人增支均由县财政负担。
5、乡镇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超过收入考核基数的,按超收额的一定比例返还乡镇。同时,为鼓励乡镇完成当年收入方案,完成当年收入方案的,再核定一定的专项补助费。 三、对乡镇的其他优惠政策 1.为调动乡镇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性,制定乡镇财政收入上台阶目标,以2023年的收入完成为基期数,实施年度考核,凡年内完成目标的,给予一定奖励,奖励方法另行制订。 2.乡镇辖区内(不含县本级的存量土地)土地开发、新上工程上缴的土地出让金,剔除相关费用后全部返还给乡镇,专项用于小城镇根底设施建设。 3.由乡镇辖区内收取的城市配套费,扣除必要本钱后全部返还给乡镇,专项用于小城镇根底设施建设。 四、体制执行时间 从2023年1
6、月1日起执行,一定三年。如遇国家和省有重大财政体制和税收体制变化时,可做适当调整。 五、配套措施 (一)大力培植财源。各乡镇要将主要精力放在经济建设上,千方百计招商引资,围绕税收上工程,积极培植后续财源。进一步优化和改善投资环境,为企业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促进经济加速开展。 (二)强化税收征管。各乡镇要协调好财、税关系,建立协税护税组织,加强征管,打击偷漏税行为,做到应收尽收。严禁乡镇之间拉税、串税等现象的发生,乡镇不得截留、套取县级收入。对各征收系统的奖励由县政府统一制订,各乡镇不对征管人员再行奖励,以降低税收本钱。 (三)控制财政支出。严格支出顺序,把公教人员工资发放及抚恤等生活救助支
7、出放在首位,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严格控编减员,精简乡镇财政供养人员,减轻县乡财政负担。坚持量力而行,量财办事原那么,不得出现赤字预算。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不准报销县直各部门、各单位的不应由乡镇负担的任何费用。 (四)核实各项债权债务。各乡镇要认真清理核实本乡镇的债权债务,并逐一登记造册报县财政局备案,严禁新增债务,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化现有债务。 六、重新明确园区企业分税的有关规定 本着老工程老方法,新工程新方法的原那么重新确定园区内企业税收县本级与园区(聚集区)、乡镇之间的分税比例(具体方法另行下发),原卢商202326号文件不再执行。 内容总结(1)XX县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 一、根本原那么 (一)因地制宜,分类确定的原那么(2)实现乡镇收入基数与支出基数均衡增长(3)教育费附加专项收入,不纳入乡镇收入基数(4)将乡镇收入基数与支出基数比较,收入基数大于支出基数的乡镇,实行定额上解,支出基数大于收入基数的乡镇,实行定额补助(5)乡镇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超过收入考核基数的,按超收额的一定比例返还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