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依法纳税制度 为加快我镇企业开展,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推进我镇经济社会实现新跨越,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一、对依法经营、照章纳税、2023年纳税2023万元以上的企业,年终经镇经委、国地两税所审核税票属实的,按纳税额的1%对企业实行一次性奖励。 二、以上年度纳税额为基数,2023年纳税额每增长520万元,超出局部按2%奖励;每增长2050万元,超出局部按3%奖励;50万元以上按4%奖励。 三、以上年度纳税额为基数,2023年纳税额每降低520万元,降低局部按2%从总奖励中扣除;每降低2050万元,降低局部按2.5%,从总奖励中扣除;每降低50万元以上,降低局部按3%从总奖励中扣除。 四、凡上年度纳税额没到达2023万以上的企业,今年到达2023万以上新增加局部以2023万元基数。 五、对纳税大户给予奖励的同时,再给精神鼓励和政治待遇。对纳税额超过30万元的企业,发锦旗一面;对纳税50万元以上的企业,厂长、经理列席镇人大代表大会;纳税超过30万元的企业厂长、经理参加镇“七所八站的评议活动。 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