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调关段支委班子成员谈话记录 2008 年 5 月 28 日 地点:二楼办公室 主持人:张新平 记录人:付润耕 参加人:张新平、彭黎云、吴家华、刘启鹏 内容:关于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张新平:今天我们支委班子开一个会,是按照分局党委的要求进行一次勤政廉政谈话活动,由我来听取各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情况,对你们提出希望和要求。根据我段实际工作情况,我们支委班子就进行集中谈话。根据文件精神,有下列情况的将依照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1、本单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和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处
2、理和纠正,出现重大损失的;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的,不及时报告或不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的。2、违反财经纪律,指使下属人员弄虚作假,私设小金库,收支不入账,坐收坐支,滥发钱物的。3、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的。4、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利用该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获取非法利益,纠正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对身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利用职权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知情不管,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5、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造成恶劣影响的。6、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用人失察的。7、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违反其他纪
3、律的。以上 7 条就是荆长局石首分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的责任追究部分,请各支委成员认真对照本单位及本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总结,讲出有关情况以便于今后的改进。彭黎云:依照责任追究 7 条,经过本人的仔细思考,我认为本单位以及本人都没有违反上述条款,也就没有什么情况好说明的,但是以上条款可以做为行动准则,能够更好地促进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发展。吴家华:我们属于基层单位,对于基层支委班子的建设上级也非常重视,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我认为本单位及个人都没有违反纪律。刘启鹏:我调到调关分段不久,对于调关段支委班子以及职工都听到了不少消息,对调关分段这个集体的团结程度、廉洁程度都非常满意,今后要按照责
4、任追究的 7 条意见实施,我没有别的情况说明。张新平:各支委成员都发言完毕,都认为本单位以及本人都没有违反纪律,针对各项条款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现就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你们提出希望与要求:一、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和八项要求 四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八项要求:(1)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不玩忽职守;(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允许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徇私舞弊;(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
5、贪图享受;(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二、严格公务活动接待标准,认真执行接待费审批制度,不私设小金库,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规定,不赌博,不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以上是对支委成员的希望与要求,支委成员要对各自的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负责,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落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有针对性地开展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使党员干部加深对党纪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对于廉洁自律、勤政为民方面的监督,要从本人及他人的“十二”个方面进行监督,那就是从思想上、从工作作风上、从基本建设上、从三权维护上、从生产销售上、从休假娱乐上、从言行举止上、从亲友照顾上、从组织决策上、从经营管理上、从资产处置上和从财务管理上进行监督。以上十二个方面基本涵盖了我段的各个方面,望各班子成员认真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决不能用来谋取私利。我们支委班子要团结一心,奋发向上,带动全段努力把堤防管理各方面的工作搞上去,为河道管理事业尽职尽责。今天的会议到此为止。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