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增项目情况监察通知 为了保证新增中央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共中央纪委、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年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中纪发4号和省、市委的部署,经研究,决定近期组成检查组赴有关县市区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的内容 这次监督检查的内容是,年第四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和上级检查组检查中发现的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落实政策措施情况。有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是否全面领会并认真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和省、市有关工作部署。 二执行
2、中央投资方向情况。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是否符合科学开展观的要求和中央规定的投向;新上项目是否主要用于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等。 三新上项目前期工作情况。纳入中央投资方案项目是否落实规划、土地、环评等手续,是否编制和审批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等文件;对已批复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的是否及时组织招标投标和开工建设。 四民生项目实施情况。催促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水、电、路、气、房、垃圾污水处理等项目加快进度、确保质量,使人民群众早日得到实惠。 五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是否标准透明;财政部门是否按方案将新增中央投资迅速拨付有关地方和项目单位,地方和项目单位的配套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有无存在滞留、
3、挤占、截留、挪用和浪费建设资金等行为。 六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情况。是否实行项目法人责任、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和合同管理等项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有无存在盲目赶进度导致的质量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工程安全事故和“豆腐渣工程。 七过去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是否存在对上级检查组发现问题久拖不整改、甚至虚报、谎报整改情况。 二、监督检查的时间 年月25日至26日,为期两天。具体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通知。 三、监督检查的方式 一听取县市区政府领导汇报; 二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财务账簿、会议记录等资料; 三观察项目建设现场及有关工作场所; 四向被检查地方和单位干部、群众了解有关情况 五受理反映投资项目有关问题的来信来访。 四、监督检查的组织 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市发改委重点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环保局等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