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库期间平安保卫工作制度 一、设有金库的单位必须坚持24小时双人值班守库制度,值守人员要严守金库秘密,不得泄露金库值班守卫情况。 二、守库人员上岗前要检查区域内环境有无异常情况,门窗是否关好,电视监控、报警器、通讯和消防器材的技术状况是否正常。 三、守库人员要准时到岗,严禁擅自离职守或找人替岗,更不得空岗;值班守库期间,不得留宿和接待外人,不得酗酒,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其他活动。 四、金库与保险柜钥匙实行双人分开保管,守库人员不得接触金库与保险钥匙。 五、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待外单位平安保卫检查,在本单位领导或上级保卫部门人员的陪同下,经查验“三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营业间检查,但夜间不接受查库检查。 六、守库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 七、严格值班守库登记制度,值班守库结束前,按照值班守库登记簿的内容要求,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八、严格交接手续,值班人员交接时,认真核对登记的内容,检查各种器械、设施是否完整、完好,接班人员未至岗时,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九、发现可疑情况或遇到突发事件时,守库人员要密切配合,沉着机智地按照应急防范预案处置,确保人身和资金、财产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