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检察院党组学习制度 县检察院党组学习制度: 为有利于中心组成员科学地安排工作和学习时间,增强学习效果,促进我院党组中心组的理论学习进一步制度化、标准化、经常化,根据县委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组织制度 1、中心学习组成员由我院党组成员组成,适时召开扩大会议,中层干部列席参加。 2、中心组的学习实行组长负责制,党组书记为组长。 二、学习制度 1、中心学习组每年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县实际,制定学习方案,中心组成员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方案进行学习。 2、中心组成员要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开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深入学习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把理论
2、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途径,发挥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准确掌握党的根本理论、根本路线、根本纲领和各项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工作实践,创造性地解决好工作中的问题。 3、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2次,每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天,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4天。每次学习时间安排在每月的24或25日,逢休息日提前一天。中心组成员应提前安排好工作,尽量防止因工作耽误集中学习时间。 4、坚持做到四个不能代替,即传达文件和会议精神不能代替理论学习;学习参阅资料不能代替学习原著原文;汇报讨论工作不能代替理论学习;领导在会
3、议上的讲话、报告不能代替中心发言。 5、坚持在学习中把握学习原著、专题辅导、中心发言、集体讨论、个人笔记、调查研究并形成成果等。中心组成员每年要完成上级指定的原著学习任务,调研不得少于一次,中心发言和集体讨论一季度进行一次,个人自学笔记不得少于8000字,撰写论文或调研文章不得少于1篇,每篇不少于3000字。 6、每次集中学习要突出重点内容,列出专题,并安排1至2名中心发言人,由政工科提前一周左右通知到个人,中心发言人应事先认真准备好发言提纲。 7、学习中,各成员要认真做好笔记,围绕学习内容积极畅谈学习体会。学习讨论,应紧密结合思想、工作实际进行。 三、考勤考核制度 1、中心组成员除特殊情况外
4、,必须准时参加中心组集中学习。 2、中心组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应向组长请假,缺学内容要自学补课。 3、每次集中学习要坚持考勤记录,由中心组成员自行签到,秘书定期通报。 四、检查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 1、中心学习组的组长要对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催促,年终要对全年学习情况进行总结。中心组各成员除抓好自身学习外,还要注意指导、检查催促所分管科室干部的理论学习。 2、中心学习组建立相应的学习档案,并实行专项档案管理。 3、档案内容包括。一是理论学习情况。根据规定的学习任务,按照完成规定的学习时间和笔记量,年终进行考试、考核。二是学历和进修培训的学习情况。将当年学历学习、党校培训等,获得的毕业、结业证书(复印件)等进行归档管理。三是学习成果情况。把理论联系实际的绩效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查撰写的总结、论文、调查报告的数量,对其中有价值的收入档案。 4、档案应齐全、完整,能正确反映党组中心组主要活动情况。档案的整理,平时要坚持不懈,年终要整理归类,文字性资料要分装成册。 5、档案的保管、管理等工作由院政工科具体负责。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