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说文解字看古代的婚丧嫁娶摘 要说文解字是东汉时期著名的文学家、经学家许慎所著,是中国第一部分析字形、解说字义、辨识声读的字典。不仅是汉字文化的载体,更是人们了解先秦历史的典籍。对汉字和汉文化有着深远重大的影响。本文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了研究:对“婚”类字从婚制方面进行了分类和研究,从而窥探了我国各类婚制及其不同的时代背景,由此可以了解那个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对“丧”类字进行了探究,从它的分类了解了我国丧文化中所体现的社会思想。这两种文化共同体现的时代特征,人文思想也是我们探究先民活动的重要凭证。关键字:说文解字;与“婚”相关的字;婚制演变;“丧”文化前 言许慎的说文解字(以下简称说文)是中国
2、历史上第一部创立部首,分析字形理论的字典。许慎把意义相关联的文字编排在同一个部首之下。利用部首的义类标识作用,归类整理好了汉字的形义关系。同一部首内字反映了汉代人在某一放面对世界与自然的看法,隐含了当时的思想观念和社会现象,也对汉字的整理、规范、研究、保存、应用,对传统文化的继承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对汉语、汉文化的研究也同样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本文从婚、丧文化入手,多角度探寻远古人民的风俗习惯、思想文化。一、说文中“婚”类字的分类及考辨说文中关于“婚”类字大多从女部,息息相关的共计10个,分别是:婚、姻、嫁、娶、媒、妁、婿、娉、歸、媾。其他一些有关联的词,如:妃(匹也,即配偶)、媲(妃也,也是配
3、偶之义)、媵(送也,即陪嫁)、嫠 l(无夫也,即寡妇) 等字。还有一些婚姻中的称谓字:姑、娣、姪等。从字形上来看大多都是只见“女”而不见“男。”说明了在古代,婚姻问题跟女性关系更为密切。白虎通嫁娶中亦有“婚者,昏时行礼,故曰婚。”【2】说明古人在黄昏时分行婚姻之礼。“姻”从女,从因,因亦聲。”【1】段注“壻家也。釋親曰。壻之父爲姻。婦之父母、壻之父母相謂爲婚姻。”【3】礼记郑玄注:“婿曰昏,妻曰姻.即“昏姻之礼。”【4】“嫁”白虎通曰:“嫁者、家也。说明古人将嫁人看做女子的归宿,嫁了人,才能成为家。易序卦曰“归妹。”【5】意思就是嫁妹。“娶”说文女部:“取婦也。从女从取,取亦聲。”【1】“娶”
4、同“取”,与“嫁”的意思相对。“媒”说文女部 :“謀也,謀合二姓。从女某聲。”【1】段注 :“:媒氏注曰:媒之言谋也,谋合异类使和成者。”【3】“妁”说文女部曰“酌也,斟酌二姓也。从女勺聲。”【1】集韵“妁,媒也。”【6】也有解释说“媒”指男方的媒人;“妁”:指女方的媒人。二字常合用为“媒妁”,泛指媒人。”“婿”说文曰:“壻,夫也,从士胥聲。”【1】同“婿。”然则壻为男子之美称。因以为女夫之称。释亲曰。女子之夫为婿。”【3】“娉”说文女部曰 :“問也。从女甹聲。”【1】段注曰:“凡娉女及聘問之禮古皆用此字。娉者、專詞也。”【3】可以看出“娉”是古代关于婚嫁的专有词汇。“歸”公羊传隐公二年有云:
5、“妇人谓嫁曰归。”【7】所以“歸”指女子出嫁。“媾”说文女部曰 :“重婚也。从女冓聲。”【1】可解释为交互为婚姻,亲上加亲。易曰:“匪寇,婚媾。”【5】段注曰:“重婚者,重叠交互为婚姻也。”【3】“媾”作为古代婚姻形式的一个专有名词,指一种特定的婚姻形式,远古时代的婚姻皆为族内结合,后来有了“姓”,规定本氏族的兄弟姐妹不能通婚,于是不同姓氏之间采用交互成婚的方式,配偶不固定,可交互重叠。二、从“婚”类字看我国上古婚姻制度中国从古至今都是一个以家庭为核心的民族,从原始的部落群居,到以血缘为纽带,到最后婚姻制度的产生,都体现了汉民族传承思想。发展至现在,人类主要以婚姻关系为维系。那么在远古时代,人
6、们对于婚姻有怎么样的了解?婚姻制度的形成又有怎样的一个过程?(一)“婚”字与群婚制根据历史学家的研究,中国人的姓,产生于远古时代的母系社会,距今有五六千年。许慎说文女部曰:“姓,人所生也。从女从生,生亦聲。”【1】表示人是女性生的,所以能从此字看出与母系的血缘关系,但却无法得知父亲是谁。同姓的人可能是同一个女性的子孙。华夏先民中有很多被记载的人物,如皇帝姓姬、夏宇姓姒等等.那从一个从母姓的母系社会到现如今的从父姓经历一个怎样的历程?从很多历史文献中我们可以搜寻到这样的线索。一个女子可同时跟不同的男子保持夫妻关系。论衡齐世曰:“群居聚处,知其母不识其父。”【9】随着社会的发展,越发体现了我国以家
7、庭为单位的农耕文明。从前主要从事打猎捕鱼的男子,逐步向农业和畜牧业转移。男性的力量被看重,男子也因此在社会生产中的作用愈发重要,导致女性地位开始下落,本来以女性为中心的婚姻逐渐过渡到以男性为中心的婚姻,母系氏族也向父系氏族过渡,夫从妻居过渡到妻从夫居。【39】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种婚姻习俗,即抢婚制。这可以从“婚”字来追溯。“婚”说文曰“婚,妇家也。从女从昏,昏亦声。”【1】那“婚”为什么要从“昏”呢?首先“昏”在说文解字日部中这样解释:“昏,日冥也。”【1】“冥”是幽暗、昏暗的样子,指太阳落山后天色全黑的夜晚。那婚礼为何在傍晚举行呢?其一解释是周礼所规定的:“娶妇以昏时。”【10】说
8、明人们将“行礼”定在昏时已经是一种风尚了。这种风尚是因为当时男子地位上升至社会主流,他们需要彰显自己的地位,这种地位的体现就是私有财产的归属。拥有自己的财务继承人,这都需要繁衍子嗣的女性配合完成。张舜徽说文解字约注云:“古娶妇必以昏时者,当缘上世有劫掠妇女之风,必乘夜昏人定时取之,以避寇犯也。”【11】这种带有强迫性质的婚姻是未经女方及亲属的同意,私自抢走,迫使女子成为自己的私有财产,为其繁衍子嗣。所以为了防止女方反抗和逃跑,将婚礼定在“昏时。”还有一种解释是古人认为男女结合就如阴阳相成,是上天注定的。白虎通云:“庶人称匹夫者,匹,偶也,与其妻为偶,阴阳相成之义也。地之承天,犹妻之事夫,臣之事
9、君也。”【2】很明显的看出古人将夫喻为天,即阳。妻为地,即阴。遂周礼云:“娶妇以昏时。妇人阴也,故曰婚。”【10】段注曰“冥者、窈也。窈者、深遠也。鄭目錄云。士娶妻之禮。以昏爲期。因以名焉。必以昏者、陽往而陰來。”【3】也就是说男女的相互结合是阴阳的结合,称为婚。群婚制和抢婚制作为婚姻的雏形,在后来的发展中都有所保留。云南的摩梭族人现在还有这种古老的传统,当地人称之为“走婚”,即一妻多夫,多个男性与一位女性同居,所生的孩子们管自己的父亲们称为舅,因为不知道谁是生父,这就与前文提到的“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相符合。西藏的门巴族也是这样一个群婚制的民族,主要表现为具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共同迎娶一个妻子,由
10、长子出面迎娶,而后几人一起生活。除了“群婚制”的遗留,“娶妇以昏时”的这种风俗也从古流传至今。我国部分少数民族地区仍保留此种习俗,如:西昌县志卷十二记载大小凉山的泼水习俗说:“婿家请族中黑彝人为代表,偕媒乘马,率姑荷矛,赍聘资,负酒布,驱牛羊,先一日往女家,并饰骏马一匹,为新妇乘骑,谓之迎亲。【12】这说的是居住在云南、贵州的彝族人。彝族姑娘出嫁的之前,寨子里的青年男女往往在娶亲者的必经路口上设置障碍,钉木桩,拴上绊索,将数十桶水放在路边,用来泼洒迎亲的队伍,除了泼水之外,还要承受棍棒之礼,迎亲者不得还手,以此来考验迎亲者的真诚度。直到抢得新娘。这种具有表现色彩的抢婚习俗可以说是抢婚制的遗留。
11、比如瑶族的婚礼习俗:男方喊上兄弟伙伴举着火把冲向女方家,女方也结集人马堵在半路,男方抢到新娘,女方又抢回去,最后新郎和新娘两人一起溜出,双方就停止抢夺,一起享受婚宴。【39】还有苗族人的“偷亲”、广西某地“抢新娘”等婚俗。(二)“娶”字与抢婚制跟抢婚制密切相关的另一个字是“娶。”“娶”字本作“取。”“取”字在甲骨文时期已经出现,后人为“婚娶”之义特地造此字。所以汉代以前的文献中,“娶”仍旧写作“取。”诗经齐风南山有“取妻之如何?”【13】此“取”通“娶”。说文对“娶”做这样的解释:“取妇也。从女从取,取亦声。”【1】“取”字在说文中为:“取,捕取也。从又从耳。”【1】甲骨文中的“取”字左边是耳
12、朵,右边是手,合起来表示用手割耳朵。【40】周礼中有“大兽公之,小兽私之,获者取左耳。”【10】在我国古代,战争中抓住了俘虏或打死了敌人,割取他们的左耳,用来记数立功。【39】所以“取”字的原始意义是用武力获得,“娶妇”一词能直观的看出与抢婚制相关联。还有以战争手段夺得女性成为其私有物的的“师婚”、“寇婚”的事件记载。国语晋语载“夏桀伐有施以掳妹喜;殷纣王伐有苏而得妲己;周幽王伐有褒而娶褒姒。”【14】左传庄公二十八年记“晋献公伐骊戎而获骊姬。”【15】虽然时代在发展,文明程度也大大提高,婚娶礼制渐渐完善,但这种婚俗仍然没有断绝。魏志甄后传记载:“三国时,曹操破邺,文帝娶袁熙妻而去。”【16】
13、元代的元太祖就曾被劫走妻子作为报复,原因是元还未进入中原之前,元烈主曾经抢夺蔑儿乞人的妻子为妇。(三)“嫁”字与买卖婚经过漫长惨烈的斗争后,女性终于臣服于男性,出现了“从男而居”的现象,这一现象一直持续到21世纪的现在。表现最直观的应该是动词“嫁。”“嫁”说文注:“嫁,女适人也。”【1】白虎通嫁娶曰:“嫁者,家也。妇人外成,以出适人为家。”【2】段注:“按自家而出谓之嫁。”【3】“家”说文注:“居也,从宀从豕。”【1】“豕”是古代家畜的代表,是私有财产之一。在此时期,女子已经没有拥有财产的权利了,全部归于男子,所以女子没有家,以出嫁到男方为归家。所以“嫁”的意思不难理解,指的是女子出嫁到男方家
14、,才能算作自己的家。“嫁”与“家”就巧妙地联系在了一起。在古代汉语中,有许多音义相近或相同的字,“嫁”与“贾”就是一对上古音同意近的字。说文解字贝部“贾,市也。”【1】也就是做买卖。乐府诗集孤儿行:“父母已去,兄嫂令我行贾。”【17】韩非子五蠹鄙谚曰:“长袖善舞,多财善贾。”【18】所以“嫁”又可以当做“卖”的意思讲。这里的“嫁”义同“卖。”颜之推颜氏家训治家“近世嫁娶,遂有卖女纳财,买妇输绢,比量父祖,计较锱铢,责多还少,市井无异。”【19】这种把女子当做金钱财物,任意买卖的婚俗称为买卖婚。与买卖婚姻有密切联系的字还应该提到“帑。”“帑”说文曰:“金币所藏也。从巾,奴声。”【1】通俗文注:“
15、库藏曰帑。”【20】意思就是放财帛、钱币的地方,可引申为钱财。韩非子亡征:“羁旅侨士,重帑在外,上间谋计,下与民事者,可亡也。”【18】这里的“帑”都指钱财。而“帑”字在古代也可作“妻”来讲。杜预注:“帑,妻子也。”左传文公六年:“贾季奔狄,宣子使臾骈送其帑。”【15】晁错在“贤良文学对策”中说过:“肉刑不用,罪人亡帑。”【39】这里的“帑”就当做妻子来讲。以上史料记载可以得出古人将妻看做钱财或藏钱之物,嫁女娶妻就相当于财物的互换。 可看成是买卖婚的一种文化体现。买卖婚的性质可以从古代的婚礼程序中窥探一二。这六种婚姻礼仪程序。其中“纳征”又称“纳币。”仪礼士昏礼孔颖达疏:“纳征者,纳聘财也。征,成也,先纳聘财而后婚成。”【22】即男方用丝帛,钱币、俪皮等物作为聘礼迎娶女方。有学者认为这是买卖婚的遗留。历史上的买卖婚也是经过逐步的变化而形成。从“伏羲制嫁娶,以俪皮之礼”可以推测出买卖婚早在夏商之时就已出现了。先秦时期人们以“礼聘”为主,以货币财物作为聘礼出现在汉代,汉制规定:“聘皇后黄金两万斤,为钱二万万”,这是皇家娶妻的财礼。而很多平民或者小官小吏因为聘礼的问题要很老才娶亲。魏晋时期,买卖婚已形成风俗,至隋唐,索要财礼的买卖婚因经济进一步发展。宋元时期,城市和商品经济的高度繁荣,妇女身份被商品化,成为赤裸裸的商品交换。明清两代,买卖婚仍旧继续。这种婚制不仅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