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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乡镇人大制度的建构及其完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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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镇人大制度的建构及其完善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扩大开展基层民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保证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力,明确提出“完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文拟就乡镇人大的构建现状、欠缺、完善做一探讨。 一、乡镇人大制度的法律建构及现状 乡镇人大法律制度构建走过了曲折开展的历程。1949年9月全国政协通过的起临时宪法作 用的共同纲领和1950年12月政务院公布的乡(行政村)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那么,拉开了乡镇人大法制建设的序幕。“截止到1950年底,全国农村无论XX县区老区,一般都召开了农民代表大会和乡人民代表会议。(韩延龙: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通史,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8年版,第5354页)

2、实现了由乡人民代表会议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过渡。1954年9月,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公布,向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这标志着我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建立,也是乡镇人大史上的第一块里程碑。十年“文革,基层民主政治出现大倒退,1982年宪法和地方组织法重新恢复了乡镇人大和政府体制。人大任期由建国后的2年改为3年。这是乡镇人大法制史上的第二块里程碑。从此,乡镇人大迈上依法、健康开展的轨道。1986年地方组织法修正案对乡镇人大会议召集又有历史性突破,改历来由政府召集为人大主席团主持、

3、召集会议,行使职权程序更加标准。1988年6月至1995年12月,全国已有25个省(市、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199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地方经验修改地方组织法,乡镇设立人大主席、副主席,填补了乡镇人大闭会期间行使权力的空白,迎来乡镇人大建设的繁荣与开展,这是乡镇人大史上的第三块里程碑。2022年统一人大任期。目前,我国乡镇人大根本形成了由根本大法、根本法、地方法规配套的法律制度体系。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乡镇人大的性质和地位。现行宪法、法律和地方法规都明确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大选举产生,

4、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人大由人民选举,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充分表达了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本质。 乡镇人大组织和任期。乡镇人大由选民直接、无记名投票选举代表组成,一般40人至130人,在本乡镇行使国家权力。为保证更好地行使权力,乡镇人大选举产生5人至15人主席团,同时选举产生乡镇人大主席1人、副主席1至2人,福建等省设常务主席、副主席,河北等省还规定配备人xxx或专职工作人员。乡镇人大任期统一为5年,可连选连任。 乡镇人大职权及行使程序。地方组织法第9条和第2023条规定了乡镇人大十四项职权,可划分为五大类:保证宪法法律和上级决议执行权、本行政区内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监督权、公共利益

5、公民权益保护保障权。人大集体行使职权,程序主要是开会,一年至少召开一次人大会议;有14个省(市、区)规定3个月或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根据需要还可召开临时会议。行使职权方式还包括提出议案、讨论通过议案、决定人选、提出质询、询问、评议、检查、批评、建议等。 乡镇人大代表制度。乡镇人大代表有权出席会议、参与本乡镇重大事项决策,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提出批评、建议和意见,享有言论免责权、人身特别保护权、物质保障权等。同时履行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接受选民监督等义务。 二、乡镇人大制度建设的缺失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开展和人民民主法治意识的增强及政治参与积极性的提高,乡镇人

6、大制度建设和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愈显突出。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观念缺失。一是“新议行合一论,表现为乡镇政府超越、支配、领导人大;二是“党政合一论,表现为乡镇党委或党政联席会决定本乡镇重大问题,往往是“党委决定,政府执行,人大靠边;三是“地位边缘论,这种观念不把人大看作国家权力机关,而看作可有可无的政府一个工作部门;四是“取消论,这种观念视人大监督政府为“找茬“挑刺。这些似是而非或错误的观念,掩盖了乡镇人大的本质和功能,阻滞了乡镇人大职能的发挥。 2.法律设计的缺失。一是党政权力重叠。乡镇党委与人大职权重叠,易导致以党代政,使人大功能弱化。二是乡镇人大主席团地位和性质在国家立法中尚属空白,地方法规规定又不统一,致使人大职能难以发挥。三是乡镇人大法律标准结构失衡。有行为模式,无行为后果,有权力无责任;柔性强,刚性差,难以有效执行。四是监督权过于原那么,启动困难,可操作性差,质询罢免根本是纸上 第4页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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