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建局内部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市区委办公室、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委办20231号)文件精神,设立市区住房和乡建设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区建设局除指导市客运以外的职责划入区住房和乡建设局。 (二)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建立健全全区镇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落实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四)加强全区乡建设统筹,推进建筑节能和镇减排,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辖区内镇化健康开展。 (五)落实政文33号文中涉及的平安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
2、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相关的开展战略、产业政策、中长期开展规划,并指导检查催促实施;标准全区住房和乡建设管理秩序;协助相关部门落实住房和乡建设地方标准性文件、政策,拟订全区住房和乡建设科技开展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区住房和乡建设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工作,进行行业管理。 (二)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拟订全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助区政府拟订全区镇住房保障、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中长期开展规划和年度方案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市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有关事项。 (三)拟订全区住房政策,指导全区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完善镇
3、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四)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开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估价与经济管理、物业管理、危房公房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和发布全区房地产开发信息;受托管理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安置工作。 (五)参与全区市规划、村镇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开发区规划、市勘察和工程测量以及市雕塑工作;参与镇体系规划、市总体规划、市级住宅试点小区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参与对
4、历史文化名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 (六)拟订全区乡市政公用事业的开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辖区排水、燃气、园林、污水垃圾处理、建设档案等行业工作;参与管理市规划区内的绿化工作;参与管理全市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工作;参与市规划区和风景名胜区内生物多样性工作;指导和管理乡环境治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建设工程档案工作。 (七)指导和管理全区村镇建设;指导村镇公用设施、村镇容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农村住房建设工作;指导和管理小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统一开发和综合建设。 (八)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省工程建设行业标准、规程、标准设计;指导和管理新型建筑材料和散装水泥工作;执
5、行全市建设工程估算指标、概(预)算定额、工程费用定额、工程劳动定额、工期定额工作,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九)指导和管理全区建筑市场,标准建筑市场行为;负责全区勘察设计咨询、建筑施工、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监理的行业管理;指导和管理全区有形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全区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指导和管理全区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施工许可证发放工作。 (十)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规划、勘察设计咨询、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和安装、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测、市建设、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等企事业单位资质审批与管理;负责建筑行业生产与应用的企事业单位资质审批与管理。 (十
6、一)指导和管理全区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质量平安监管工作,拟定建筑工程质量、建设监理、建筑平安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管理建设行业平安生产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推进全区建筑节能镇减排工作,组织指导重大建筑节能工程,推进镇生活减排。 (十二)负责编制全区建设系统科技开展规划、方案和技术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重大科技工程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先进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 (十三)开展住房和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7、 (十四)制定全区住房和乡建设行业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住房和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住房和乡建设行业职业标准和执业资格标准;管理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和劳开工资的审查报批工作。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住房和乡建设局机关设3个股(室)。办公室、市建设管理股、建筑业管理股。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工作,催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文电、重要会务、机要和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接转处理部门、单位的请示报告、上级批示件;负责局决定事项的催督
8、办;负责机关政治学习、思想教育;管理局机关财务、物资、房产和平安保卫等行政事务;指导所属单位保卫、保密、信访工作。 (二)乡建设管理股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建设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订全区市建设管理和村镇规划建设的实施细那么、技术标准、开展目标、产业管理方法、中长期开展规划,并指导检查、催促、实施;负责乡建设工程的编制立项工作及建设开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环境卫生的根本建设和公园、风景区、苗埔基地的建设和绿化工作;负责全区内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全区燃气企业的资质管理;指导村镇的统一开发、综合建设,参与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推广村镇规划、设计及村镇建设的技术进
9、步,推动农房建设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应用;组织和推动农村通用设计图的编制和推广工作;指导村镇规划建设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负责全区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对从事房地产开发、交易、价格评估、中介和物业管理机构的资质及其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管理工作;指导住宅示范小区试点建设和经济适用房基地建设;负责有关房地产业的政策业务知识咨询和有关经济指标的统计。 建筑业管理股 组织执行建筑业的开展方案、产业政策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健全和标准全区建筑市场,负责标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以及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平安生产、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和工程造价咨询市
10、场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平安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的审查和审报并监督管理;负责认定从事各类工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标准工作;负责研究全区建筑工程开发和论证、科技成果申报和推广应用;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能 区住房和乡建设局行政编制为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 四、挂靠单位 (一)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受区政府委托,负责全区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制定
11、全区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负责房改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负责制定全区住房公积金收集、管理与使用的相关制度;审批住房公积金的年度使用方案和开展规划,确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工程的审批权限,审议确定住房公积金的预算、决算。 (二)区园林绿化办公室 负责本辖区内乡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市绿化条例和省颁发的省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配合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市园林绿地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公共绿地,道路绿化,庭院绿化,小区绿化的规划与建设,管理与养护工作;负责辖区内花草苗木的培植种植,盆景制作,花鸟市场的调节和技术指导。 内容总结(1)住建局内部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市区委办公室、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委办20231号)文件精神,设立市区住房和乡建设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2)指导和管理小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3)指导和管理新型建筑材料和散装水泥工作(4)负责组织实施住房和乡建设行业职业标准和执业资格标准(5)管理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和劳开工资的审查报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