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的变更须提交的材料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变更须提交的材料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如下事项,按以下要求办理: (一)变更举办者或法人代表,须进行财务清算后,经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决策机构同意,由原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举办者或法定代表人的报告。 2、按要求填写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申请表(附件一)。 3、关于资产处置及学员安置等方案。 4、变更后的举办者或法人代表的根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变更学校名称,由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学校名称的报告; 2、按要求填写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申请表; 3、办学许可证
2、(正、副本)。 (三)变更校长,须经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决策机构同意后,由举办者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校长的报告; 2、按要求填写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申请表; 3、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决策机构的意见; 4、拟任校长的根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5、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校长由举办者或法人代表兼任的,按变更举办者或法人代表的程序办理。 (四)变更注册校址,由举办者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注册校址的报告; 2、按要求填写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申请表; 3、新注册地址的资质证明; 4、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五)申请变更培训职业(工种),由举办者提出申请,申请
3、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变更培训职业(工种)的报告; 2、按要求填写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申请表; 3、与变更专业相关的办学设施、设备清单及证明文件; 4、拟聘教师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5、教学方案、教学大纲和相应的培训教材目录; 6、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六)申请变更培训层次,由举办者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变更培训层次的报告; 2、按要求填写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申请表; 3、拟聘教师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4、教学方案、教学大纲和相应的培训教材目录; 5、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