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厂停送电管理制度修改机电厂停送电管理制度 1、停送电的有关人员必须熟悉供电系统和掌握停送电管理制度。 2、一切电气设备,在进行停送电工作时,除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外,还必须执行本规定,假设本规定与上级有关规定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3、停电后必须在相应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有必要时设专人看护。 4、厂内各配电室,必须挂有该供电范围内的供电系统图,当系统变动时必须及时修改,做到与实际相符。所有开关上应设标识牌,标明开关编号、用途、设备名称等,以供操作人员识别,防止发生误操作。 5、同一台设备进行多种检修时要分别在相应的开关上重复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标示牌,直到全部检修结束后,取下最后一个标示牌方可进行送电。 6、停送电操作之前,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查清所要停送电的设备、线路、是否与工作要求一致,经核对无误时方可进行操作。 7、确认停电后,检修前先进行验电工作。 8、工作完成后,由施工负责人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工具杂物全部撤离现场,操作人员得到施工负责人的命令后才能摘下停电牌进行合闸送电。 9、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原那么,停电标示牌谁挂谁摘,重要岗位停电后要上锁,谁停电谁持有钥匙,直到工作结束后送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