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保局调解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人社部?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构建本地县委、县政府为主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单位和人民法院各司其职、多方参与、密切配合、共同调处全县劳动人事争议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深入推进劳动人事关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根本原那么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
2、科学开展观,全面贯彻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构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体系为根底,以构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体系为核心,以构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协作体系为重点,以构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保障体系为支撑,着力构建全县劳动人事争议“大调解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预防工作,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开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新局面。 2工作原那么。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坚持以和为要、平等协商、便捷高效;坚持立足自身、自主调解、就地就近解决争议;坚持各负其责、多方参与、形成合力。 3目标任务。到2
3、023年底,在全县构建起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多方参与、齐抓共调的劳动人事争议“大调解工作体系,形成全方位、多领域、立体化的调解组织网络,实现调解组织的全覆盖。充分发挥调解作为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第一防线的作用,健全劳动争议调处中心的软件、硬件设施。将调解贯穿于仲裁办案全过程,对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调解。 二、县人保局大调解工作组织体系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落实第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具体负责、职能科室协调配合的机制,成立以局长甘姝为组长,副组长由简裕春、秦元明、魏敏、邬德华、毛安龙、汪万珍、汪隆珠担任,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劳动人事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特别是强
4、化调处中心组织调解的功能。在新建立的劳动人事争议调处中心受理调解劳动争议纠纷。将调解贯穿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全过程,加强案前、案中、裁决前的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通过调解解决劳动争议。加强调解中心场所建设,确定专兼职调解员,确保调解工作有人负责,确定调处中心的重要性。 三、构建劳动人事争议“大调解制度体系 1、健全劳动争议调解法律法规配套制度。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那么、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组织规那么要求,从我县实际出发健全完善执行法律法规的相关配套制度,研究制定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规那么和调解方法,标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提高调解法规制度的层级,将调解工作逐步纳入标准化、制
5、度化、法制化轨道。 2、健全完善调处中心制度。不断完善调处中心组织工作规那么和程序,创新调解制度和方式方法,制定可操作性强的调处中心工作方法,制定调解员守那么、调解员选聘管理、参加培训等项制度。 3、建立调解与仲裁衔接制度。仲裁机构支持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对未经调解组织调解,当事人直接申请仲裁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仲裁院向当事人发出调解建议书,向单位调解组织发出委托调解书,引导通过调解组织解决争议。双方在调解组织调解下达成的调解协议书,经仲裁机构审核确认,可置换成仲裁调解书,提高调解效力。 4、健全协作联动制度。与司法、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单位和人民法院建立相互联系、协调配合的沟通协作、案
6、件通报、定期联系、联动调处、信息报告、联合培训等制度,合力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开展。 四、构建劳动人事争议“大调解保障体系 1、加强对调解工作的领导。局属各单位、局股室要站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人保部门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调解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机构和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各有关股室要积极参与,紧密配合,形成调解工作合力。 2、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积极吸纳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律师、退休老干部等参与调解工作,优化调解员队伍结构。制定调解员培训方案,定期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培训、调解方法和技巧等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公正正派、热心调解工作,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调解能力的高素质调解员队伍。 3、建立调解工作考评鼓励机制。要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指标纳入目标责任制管理,科学设置考评指标,定期进行考评。要建立健全能够反映调解工作量和社会效果的量化考核体系和考评方法,把调解率、仲裁调解结案率作为考核我局调解仲裁工作的重要指标,建立调解业绩档案,作为评价我局调解工作成效和干部业绩的重要依据,与评先、晋级挂钩。 4、树立表彰调解工作先进典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对调解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总结调解工作经验,树立先进典型,鼓励推动调解工作开展。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