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局法律标准小结 今年以来,我县法律救济工作在省、市、县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和业务上的细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以实施法律救济民生工程为中心,以最大范围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救济需求为重点,狠抓救济机构标准化建设、民生工程、案件办理、经费管理等几项重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保障社会公正正义,促进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乐观作用。 一、大力推动法律救济机构标准化建设 一是抓好了县、乡、村三级法律救济机构建设。县法律救济中心经县编委批准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副科级事业单位,全县18个乡镇依托司法所全部设立了法律救济工作站,全县270个村居委会都设立了法律救济联系点,聘请了联络员,在县残联、妇联
2、、工会等7个社团组织成立了救济站,在外出务工人员聚集地设立了4个救济站,构建了县法援中心乡镇社团组织法援工作站村居法援联系点三级法律救济网络,极大地便利了群众询问、申请和获得法律救济。今年8月又在县看管所成立了法律救济站,尽力满足在押人员的法律救济需求。 二是抓好了法律救济队伍建设。已报请县委同意年底通过公开考试配备一名副科级法律救济中心主任,今年8月份已通过考试录用了一名救济中心工作人员,使法律救济中心工作人员到达5人。 三是抓好了法律救济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即:“一须知、二公开、二方法、十制度,并装订成册,每个工作人员一册。同时,结合创业效劳年活动,准时制定了法律救济效
3、劳承诺、首问责任、限时办结等制度,将具体承诺、工作职能、效劳内容和对象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效劳效能。 四是抓好了法律救济经费保障体制建设。县政府自2023年开头将县法律救济经费按每年不少于1万元纳入财政预算,今年县财政拔付救济中心业务经费3.9万元,各乡镇救济站业务经费3.6万元。2023年以来通过开展公益活动和发放救济募捐卡募集捐资13万余元,为法援工作的顺当开展供给了有力的财力支持。 二、大力实施法律救济民生工程 一是进一步降低经济困难标准。凡为范围内的低保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农夫工,申请法律救济的,只要符合法律救济事项,对经济状况不
4、予审查,直接供给法律救济。 二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救济范围。在国务院法律救济条例和省实施人法律救济条例假设干规定所明确的法律救济范围的根底上,将农夫工在劳务方面或返乡创业、就业因签订、履行、解除和终止合同导致利益受到损害,农夫因购置种子、化肥、农药、饲料等质量低劣产品导致经济损失以及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在人身财产权益等方面受到损害的事项,纳入到法律救济范围。 三是进一步加大办理法律救济案件和事项力度。通过制定目标管理考评、任务分解、提高办案补贴等措施,要求每个社会律师全年办理2件以上救济案件,每个乡镇司法所办理6件以上救济案件。今年以来,全县共办理救济案件219件,其中刑事案件23件,民
5、事案件193件,行政案件3件,受援人数达227人,办理其他法律救济事项1637件。 四是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县法律救济中心在新行政中心一楼设立了无障碍通道的法律救济便民效劳接待窗口,购置了办公必需的桌椅、文件柜、沙发、照相机、 、复印机、 机等设施,支配专人值班接待,各项制度都已健全完善,并上墙公示。另外,在北京、广东东莞、福建福州、浙江温州等籍农夫工较多的地方设立了法律救济联系点,发放了便民联系卡和宣扬资料,为外出务工人员供给便捷高效的法律救济。 三、进一步加强法律救济经费管理 一是制定了法律救济经费使用管理方法,明确支出范围,严格经费审批,确保做到专款专用,没有消逝挤占挪用状况。 二是制定了法律救济办案补贴标准及支付方法,按时按标准支付办案补贴。 四、进一步加强法律救济宣扬力度 结合新农村建设、警务进村、三民活动、公众平安感测评、千名干部下基层等活动,通过印发宣扬资料、现场询问、受理案件,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全体人员进村入户宣扬法律救济制度,准时把县委、县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爱落到实处,送到千家万户。今年以来,印发农夫工法律救济维权手册3000本,推动城北新区重点工程建设法规宣扬册1000本,公民申请法律救济须知5000份,不断扩大了法律救济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