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意见 内容预览: 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局的党费管理工作,根据xx市委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京组通19987号)和xx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国资党发20229号)的规定,特制定本方法。 一、党费的收缴 (一)各二级单位党委、总支每月20日前,按规定比例将党费通过网上银行或支票转帐的方式,上缴管局党委组织部,同时上报“当月党费交纳表一式两份(邮寄党费交纳表的日期以邮戳为准)。党费交纳表内各种数据填写要准确、真实,字迹要清晰,不得漏项,不得使用铅笔或圆珠笔,印章要齐全(必须加盖党委、总支公章及党费管理人员的名章或签字)。 (二)党费上缴、留存比例1、本方法中各级基层党组织党费上缴、留存比例均以党员缴纳党费总额为计算基数。 2、管局及各基层党组织党费上缴、留存的比例(1)各二级单位党委下属的党总支和党支部建制的党组织收缴的党费全额上缴,不得留存。 如果你需要此原创文章,请立即点击咨询客服老师吧。 如果你需要定制一篇独一无二的原创文章,请申请原创写作效劳,1-3天即可交稿,满意为止。 如果你需要发表文章,但文章可能还没写好,请点击论文发表效劳,即可快速见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