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作机制文件精神,对县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特制定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作机制。 一、建立领导机构 组长: 成员: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科室负责人 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干部 联络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 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由组长沟通确定,联络人负责具体会议事项。 三、共享信息资源 经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在工程取得审查和验收合格文书后,
2、5日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审批文书移交消防大队一份存档,确保消防救援大队能够随时查阅工程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竣工图纸等资料,具体工作的开展由联络人具体实施,其他成员配合。 四、建立信息通报制度 联络人负责对本领域新出台的涉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相关政策、国家标准、地方性标准及其他标准性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及时通报相关成员。 五、明确监管职责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 一是负责对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消防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的监督。 二是将施工图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强制性标准纳入到年度勘查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专项检查的内容。 三是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监督检查。 四是配合消防救援大队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产品抽样检查工作。 二消防救援大队职责 一是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施工现场的消防监督检查提供技术指导。 二是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产品抽样检查工作。 三是负责将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未取得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建筑工程通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查处。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