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冷藏药品管理制度 起草人:徐蕾刚 审核人:孟景舒 起草日期:2023-3-1 审核日期:2023-3-1 批准日期:2023-3-1 执行日期:2023-3-1 一、冷藏药品的采购、收货、验收、销后退回、购进退出、质量查询 1.1购进冷藏药品时,要与供货单位明确适合运输冷藏药品要求的冷链设备,确保在途质量。 1.2冷藏药品的收货区应设置在阴凉处,不得置于阳光直射、热源设备附近或其它可能会提升周围环境温度的位置。 1.3冷藏药品收货时应会同验收员一起检查药品运输途中的实时温度记录,并用温度探测器检测其温度。做好实时温度记录,并签字确认。 1.4冷藏药品从收货转移到待验区的时间应在30分钟内。 1
2、.5验收在冷库的待验区下进行,验收合格的药品及时出具验收单和保管员交接,不合格的出具拒收报告单,及时与采购联系,药品转至冷库退货区。本文来源o1.6对销后退回的药品,应视同收货,严格按1.1、1. 2、1.3、1. 4、1.5操作,并做好记录,必要时送检验部门检验。 1.7购进退出的冷藏药品应凭采购的进货退出通知单放置于冷库的退货区。等待原供货单位接收处理。 1.8冷藏药品的收货、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冷藏药品有效期1年以备查,记录至少保存3年。 二、冷藏药品的贮藏、养护 2.1冷藏药品贮藏的温度应符合冷藏药品说明书上规定的贮藏温度要求。 2.2贮藏冷藏药品时应按冷藏药品的品种、批号分类码放。
3、2.3冷藏药品应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标准规定进行在库养护检查并记录。发现质量异常,应挂黄牌暂停发货,做好记录。 2.4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冷藏药品有效期1年,记录至少保存3年备查。 三、冷藏药品的温度控制和监测 3.1冷藏药品应进行24小时连续、自动的温度记录和监控,温度记录间隔时间设置不得超过30分钟/次。 3.2自动温度记录设备的温度监测数据可读取存档,记录至少保存3年。 3.3温度报警装置应能在临界状态下报警,应有专人及时处置,并做好温度超标报警情况的记录。制冷设备的启停温度应设置在37 第二篇:药品冷藏管理制度冷链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标准药品冷链贮藏及运输管理,以保证药品的有效性及
4、平安性。 二、适用范围: 用于在贮藏及运输过程中有特殊温度要求的药品(冷链药品)。 三、相关责任: 冷库管理员、冷链运输人员等 四、制定依据: 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标准 五、制度内容: 1、冷链药品说明 1.1冷藏药品是指对药品贮藏、运输过程中有冷藏、冷冻等温度要求的药品。 1.2冷藏是指温度符合28的贮藏及运输条件。 1.3冷冻是指温度符合-2及以下的贮藏及运输条件。 1.4冷链是指冷藏药品等温度敏感性药品,从生产企业成品库到使用前的整个储存、流通过程都必须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下,以保证药品质量的特殊供应链管理系统。 1.5控温系统包括主动控温系统和被动控温系统。主动控温系统是指带
5、有机电仪表元器件控制温度的设施设备,通过程序运行来调节、控制药品的贮藏、运输温度在设定的范围内。被动控温系统是指通过非机电式方法控制温度的设备,如保温箱等。 2人员培训管理 2.1冷藏药品的收货、验收、贮藏、养护、装箱、发运、使用中各环节所涉及的操作人员都应经过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和储运部的培训,熟悉冷链根底知识、所经营冷藏药品的温、湿度敏感性特点、产品分销特点等冷链管理内容。 2.2保温箱的操作、使用、维护等人员必须经过公司质量管理部的操作规程及蓄冷剂预冷条件等专业知识的培训。 2.3冷链管理中所涉及的计算机系统的使用、温湿度记录仪的使用等,应配备到达规定要求的学历或相关专业,设专职岗位人员,并
6、进行相关的操作培训。 2.4从事冷藏药品收货、验收、贮藏、养护、发货、运输等工作的人员,必须接 第1页共4页 受冷藏药品的贮藏、运输、突发状况应急处理等培训前方可上岗。 2.5质量管理部建立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培训方案,并定期进行培训并进行培训效果的考核。 3冷藏药品收货、验收管理 3.1冷藏药品的收、发货及装载区应设置在公司指定的区域,并符合2-8度的温度要求,不得置于阳光直射、热源设备附近或其它可能会提升周围环境温度的位置。 3.2收货时应检查药品运输途中的实时温度记录,并用红外线温度探测器检测其温度。 3.3冷藏药品收货时,应索取运输交接单,做好实时温度记录,并签字或盖章确认。有多个交接环
7、节,每个交接环节的都要签收交接单。 3.4冷藏药品从收货区转移到符合温度要求的待验区的时间,冷藏药品应在2023分钟内,冷冻药品应在5分钟内。 3.5验收应在冷藏环境下进行,验收合格的药品,应迅速将其转到该药品说明书中所规定的贮藏环境中。 3.6对退回的药品,接收人应视同收货,严格按3.1、3. 2、3.3、3. 4、3.5进行操作,并做好记录,必要时送检验部门检验。 3.7冷藏药品的收发货及验收记录应保存至少保存5年。 4冷藏药品贮藏、养护管理 4.1冷藏药品贮藏的温度应符合冷藏药品说明书上规定的贮藏温度要求。 4.2贮藏冷藏药品时应按冷藏药品的品种、批号分类码放。药品码放应留有一定的距离。
8、药品与墙、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少于30厘米,与库房内控温设备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2023厘米。 4.3冷藏药品应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标准规定进行在库养护检查并记录。发现质量异常,应先行隔离,暂停发货,做好记录,及时送检验部门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处理。 4.4养护记录应保存至少保存5年。 5冷藏药品发货管理 5.1冷藏药品应指定专业人员负责冷藏药品的发货、拼箱、装车工作,并选择适 合的运输方式。 5.2拆零拼箱应在冷藏药品规定的贮藏温度2-8度环境下进行。 5.3装载冷藏药品时,冷藏车或保温箱应预冷至符合药品贮藏运输温度。 5.4冷藏药品由库区转移到符合配送要求的运输设备的时间
9、,冷藏药品应在2023分钟内,冷冻药品应在5分钟内。 6冷藏药品运输管理 6.1应配备有确保冷藏药品温度要求的设施、设备和运输工具。 6.2采用保温箱运输冷藏药品时,与保温箱随性交接单上应注明贮藏条件、启运时间、保温时限等特殊本卷须知需与交接人填写清楚并签字或盖章。 6.3采用冷藏车运输冷藏药品时,应根据冷藏车操作规程装载药品,平安送达。 6.4公司制定冷藏药品运输程序。运输程序内容包括出运前通知、出运方式、线路、联系人、运图温度记录和异常处理方案等。 6.5运输人员出行前应对保温箱、冷藏车及相关制冷设备、温湿度记录仪进行检查,要确保所有的设施设备正常并符合温度要求。在运输过程中,要及时查看温
10、度记录显示仪,如出现温度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质管部并做相关处置。 6.6采用保温箱运输时,应至少有一个温湿度记录仪随货发运,每种规格的冷藏箱中应至少放置一个温度记录仪随货发运。温度记录仪应摆放在验证报告指定的具有代表性的位置。 6.7放置冷藏药品不得直接接触释冷介质,应将药品与释冷介质做隔离,防止对药品质量造成影响。 7冷藏药品温度控制和监测管理 7.1冷藏药品应进行24小时连续、自动的温湿度记录和监控,记录间隔时间设置在库不得超过30分钟/次,运输途中不得超过5分钟/次。 7.2冷库应根据公司验证管理制度进行定期验证,保证符合药品冷藏要求。 7.3自动温度记录设备的温度监测数据可读取存档并进
11、行备份,记录至少保存3年。 7.4温度报警装置应能在临界状态下报警,应有专人及时处置,并做好温湿度超标报警情况的应急处理并记录在案。 7.5制冷设备的启停温度设置。冷藏应在37,冷冻应在-3以下。 7.6冷藏车在运输途中要使用自动监测、自动调控、自动记录及报警装置,对运 输过程中进行温湿度的实时监测并记录,记录时间间隔设置不超过5分钟,数据可读取。温度记录详单应当随药品移交收货方。 7.7采用保温箱运输时,根据保温箱的性能验证结果,在保温箱支持的,符合药品贮藏条件的保温时间内送达。 7.8应按规定对自动温湿度记录仪等设备进行校验,保持数据准确完好。8其他管理 8.1冷链设备应建立设备档案和清单
12、,详细记录设备名称、生产厂家、购置日期、使用状况、设备来源、设备保管人、维修效劳商等内容,长期保存设备使用说明书。 第三篇:门店冷藏药品管理制度门店冷藏药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标准门店冷藏药品进行合理陈列与养护,及时发现药品质量问题,保证所售药品的质量,特制订本程序。 2.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标准(卫生部令第90号)等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门店冷藏药品的验收、陈列、养护、销售、退回的管理操作。 4.内容 4.1验收管理 4.1.1门店到货时应先验收冷藏药品。 4.1.2门店验收员应检查冷藏药品到货时的温度,并在随货凭证或系统收货模块中记录
13、到货时温度。 4.1.3符合要求的,应立即交接后存放在冷藏柜。 4.1.4当外部环境温度超过7以上时,配送中心未采取冷藏设备与措施运输或冷藏运输温度不符合2-8要求的,门店拒收将药品暂存在冷藏柜待处理区,并在12小时之内通过oa办公系统将情况描述上报质管部,根据质管部核查处理意见进行相应处理,如确定情况后进行药品报损处理的将由配送中心承担责任。 4.2陈列管理 4.2.1门店应配备便于冷藏药品陈列展示的冷藏柜。 4.2.2陈列冷藏药品的质量和包装应符合规定。 4.2.3陈列冷藏柜应保持清洁卫生,冷藏柜内应无积水、结冰结霜、发霉情况,禁止存放生活物品,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4.2.4门店冷藏柜应配
14、备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 4.2.5陈列药品应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分类整齐摆放,类别标签应放臵准确,字迹清晰.4.2.6凡质量有疑问的冷藏药品,一律不准陈列、销售。 4.2.7冷藏柜内需合理划分为合格药品区、待处理药品存放区、包装预冷区。 4.3养护检查管理 4.3.1门店应配备专职或兼职药品养护人员,对冷藏药品进行养护检查,以保证药品质量。 4.3.2门店养护人员应定期检查冷藏柜正常运行情况,发现积水、结冰等采取擦干、除冰除湿措施处理,发生冷藏柜不制冷等异常情况时应上报行政人员维修,并对药品采取应急冷藏箱或转移其他门店暂存处理。 4.3.3应检查冷藏药品陈列环境和存放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每日上午900-2023、下午1500-1600两次在规定时间对冷藏柜温湿度进行记录,发现不符合2-8、35%-75%正常陈列要求时应采取措施予以调整,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记录。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