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平安副矿长与生产副矿长不应分设 笔者日前在日本参加煤矿平安研修与该国煤矿平安技术专家交流时,日本nedo煤矿技术研修中心的五十岚老师说,他到中国煤矿考察时发现,中国的煤矿管生产的与管平安的是两条线,即在领导管理层管生产的是一个人,管平安的又是一个人,管生产的不管平安,管平安的不管生产。而在日本的煤矿却不是这样,管生产的负责人同时还得管平安,领导管理层里管生产和平安的是同一个人。 据了解,目前我国国有大矿确实普遍存在生产副矿长与平安副矿长岗位分设的状况,而且时常会因为与企业效益密切关联的生产指标、煤炭产量任务的完成与平安隐患整改、瓦斯抽采抽放等所需要的时间空间接替产生一定的矛盾,此时,生产副矿长与平安副矿长往往分别强调自身所管范围工作的重要性,当生产与平安发生矛盾时,“官司会打到一把手矿长那里,由矿长来协调和裁断。过去在煤矿调研时,笔者就曾听到过分管平安的副矿长的抱怨,为了确保完成全年生产任务、效益指标,平安工作有时就会不得不让路给生产,尽管这回并没有发生重大事故,可会让煤矿的管理者产生经验主义和侥幸思想。 笔者以为,煤矿生产副矿长与平安副矿长不分设由同一人担任,有利于生产工作与平安工作的协调,减少生产与平安的矛盾,把生产和平安的责权利集于一人,使分管生产平安者真正肩负起平安生产的责任。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