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镇慈善一日捐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支持开展慈善事业和XX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等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从2023年6月份开始,在全镇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学习贯彻中华慈善总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枣庄和市有关慈善事业开展的文件精神,努力推进慈善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实效化,促进全镇慈善事业又好又快开展,为建设幸福做出积极的奉献。 二、捐赠原那么 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三、捐赠对象 党政机关
2、、驻姜企业及我镇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民营企业及其干部职工、个体工商户,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会计、计生专职主任、各村级慈善工作站工作人员,其他热心慈善乐于奉献的单位和个人。 四、捐赠标准 原那么上个人捐赠不低于一天的经济收入(月工资收入、各种补贴收入和阳光福利收入之和除以22个工作日即为一天的经济收入,离退休人员按月收入除以30天计算)。生产和经营性企业,包括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除职工捐赠一天的经济收入外,提倡盈利单位捐赠一天的利润,机关单位捐赠节约的一笔资金。提倡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单位以专项救助基金的形式进行慈善捐助,提倡、鼓励单位和个人为开展慈善事业多做奉献。
3、 五、捐赠时间 2023年6月至9月底,为今年“慈善一日捐活动集中捐赠时间。镇慈善分会常年接收社会各界的捐赠。 六、税收减免政策 根据市慈善总会、国税局、地税局联合下发的滕慈发【2022】1号文件的规定,捐款单位和个人可享受以下税收减免政策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慈善机构、基金会等非营利机构的公益、救助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七、募集资金的接收、管理和使用 (一)驻姜企业、事业单位捐赠的利润(或纯收入)由镇慈善分会接收。 (二)镇村企业、事业单位捐赠的利润(或纯收入)由镇慈善分会接收。 (三)镇村干部职工和群众个人捐赠的善款由镇慈善分会接收。 (四)各大
4、市场和个体工商户到镇慈善分会捐赠 切实加强对捐赠善款的接收和管理。各单位对捐赠的善款要专人负责,做到及时接收,认真登记、张榜公布、公开透明,并将接收的捐款及时全额上缴镇慈善分会,同时提供捐款人员、捐款数额明细单。镇慈善分会向捐赠单位、个人出具统一印制的捐赠收据。分会接收的捐赠除上交市慈善总会20%的统筹外,其余作为慈善救助资金。对于捐赠的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在活动过程中,镇慈善分会对募捐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八、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这项活动的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全镇“慈善一日捐活动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
5、民政科,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在“慈善一日捐活动中,要加大慈善宣传力度,通过召开发动大会、办黑板报、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散发宣传资料、网上报道等形式,广为宣传,大造声势,营造人人关心慈善,个个参与慈善的浓厚气氛。 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积极参与,通力合作,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领导干部和党员同志,要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为党分忧,为民解难,怀仁慈之心,行善义之举,带头捐款,无私奉献,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引导带动更多的人、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慈善活动。 内容总结(1)全镇慈善一日捐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支持开展慈善事业和XX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等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从2023年6月份开始,在全镇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2)五、捐赠时间 2023年6月至9月底,为今年“慈善一日捐活动集中捐赠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