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管外委公司管理制度 外判公司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稳固、提升外判效劳的管理水平,使外判人员相对稳定,确保公司对工程管理处效劳质量的不断提升,特制定本制度要求。 2.适用范围 公司各工程管理处、前期管理工程。 3.管理要求 3.1工程管理处内现有外判保安公司、保洁公司的效劳水平如果难以到达公司效劳要求标准、需要进行更换时,必须采用招投标的方式进行类比评选,优中选优。招标时必须有三家(含)以上投标公司,中标的保安、保洁公司需由公司审核决定后更换。 3.2工程管理处与外判保安、保洁公司所签订的外判效劳合同中,应重点注明外判效劳人员人数,每名保安员的工资以及支付外判公司的总效劳费用,此外还应明
2、确外判公司发放到员工手中的具体工资数额及时间等内容条款。 3.3每月按照工程管理处与外判公司所签订的效劳费标准及实际考勤状况支付外判公司费用,应发放给外判公司人员的工资局部,要由工程管理处秩序维护部、人事行政部会同外判公司共同发放。 3.4保安员的服装、住宿、床铺由公司统一安排提供。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对于外判保安、保洁公司派到工程管理处的保安员、保洁员,工程管理处人事行政部要对每名派遣人员进行审核、登记、建档,并使用数码相机进行拍照存档,建立完善的花名册,填写外判公司员工进场登记表。每月工资发放时,秩序维护部、清洁部及人事行政部要将外判公司派遣人员建档时拍摄的照片,与领取工资的人员
3、逐一进行审核,无误后进行工资发放。工程人事行政部要将每周外判公司办理入职、离职的人数进行统计,并在员工入离职情况统计表(即人事周报表)中表达具体情况并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坚决杜绝虚报、瞒报等现象的发生,一经发现,将按照公司员工手册中过失给予处理。 4.2凡办理建档的外判公司派遣人员,由工程人事行政部为保安员、保洁员办理考勤卡,以上员工必须统一参加工程管理处的考勤打卡工作。每周工程人事行政部要对外判公司派到本工程管理处工作的人员的周出勤情况进行审核,出现瞒报、虚报等情形,要上报项 第1页共2页 目总物业经理,工程管理处针对具体情况的严重程度,对外判公司提出警告、整改或留工程查看等处理,屡教不改,
4、严重损害公司形象、利益的行为,工程管理处应报请公司领导批复后,与外判公司终止效劳合同。严禁“吃空额等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3每月必须确保定期、按时进行工资发放,不得延期、暂扣发放,更不得暂押工资。工资发放时必须由保安员、保洁员本人亲自领取并在外判公司员工工资发放现场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不得带着、暂扣。秩序维护部、清洁部、人事行政部,以及外判公司负责在工资发放时进行现场监督和管理。 4.4发放外判公司人员工资时,工程管理处人事行政部、秩序维护部、清洁部共同配合,秩序维护部、清洁部负责审核保安员、保洁员的身份、入职时间、每月实际出勤班次、工资标准等相关信息,无误后
5、人事行政部发放月度应发工资。 4.5工程管理处将外判公司发薪日进行确定,并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公司人力资源部、品质提升部、清洁保安专业委员会将不定期对工程管理处保安人员工资发放现场及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发放过程或记录结果,将给予质检扣罚,严重者将按照公司员工手册中过失给予处理。 4.6外判公司保安员、保洁员在工资领取时,必须由本人在外判公司员工工资发放现场登记表上亲自签字确认并领取。每月必须确保定期、按时进行工资发放,不得延期、暂扣发放,更不得暂押工资。工程人事行政部要将工资发放原始记录进行存档,以上资料将作为公司人事专业质检考核必查项进行季度检查。 4.7外判人员离职时未到工资
6、结算日期,由员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外判公司现场负责人,经工程人事行政部审核考勤情况并核算出出勤工资后,先由外判公司先行支付费用。待结算工资时此此笔费用一并补发给外判公司。 4.8被选聘的保安公司,必须按照所签订的合同进行效劳。合同中对保安员的身高、人数、工资待遇等具体事项要有明确的要求。每月保安员数量中新保安员所占总人数的比例要控制在2023(含)以下,每月中保安员的流动率不能大于效劳合同中所签订总人数的20(含)。同时要将保安员的流动率、新保安员数量的比例写入双方的效劳合同条款中。超出合同中约定比率的情形,按违约将从每月效劳费中按同等比率扣除。 4.9被选聘的保安公司需要向公司缴纳一定数额的效劳保证金,金额为所签订合同中一个月保安效劳费或不少于壹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 第2页共2页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