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溪一小疾病防治平安管理制度 1、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方案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卫生局、教育体育局批准,并由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卫生部门提供,学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标准,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发现传染病要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并上报有关部门。 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