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市委员会关于第四次党代会筹备召开期间党员执行政治纪律的决定 各总支(支部): 筹备和召开某市第四次党员代表会是我市全体共产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确保本次党代会筹备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大会的胜利召开,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我市共产党员在党代会筹备和召开期间执行政治纪律。 一、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踊跃参与党代会筹备、召开的各项活动或工作,准时参加各次相关的会议。 二、要以认真负责的精神,积极参与党代会有关重要文件的讨论和修改,集思广益,尽力促使高质量大会(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文件的形成,促进在大会文件形成过程中党内共识的达成。 三、要以严肃的党性原那么,认真对待党代会代表、党委委员和纪
2、委委员(以下简称“两委委员)的提名、酝酿和选举,真正把政治素质高、能表达广阔共产党员意志、表达广阔共产党员心声的党员选为党代表;真正按照两委委员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和提名原那么,把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能团结带着全校师生胜利前进的党员选进党委会和纪委会。 四、严禁我市共产党员授意或串联他人,谋求个人或他人的党代会代表的提名或中选,谋求个人或他人的两委委员的提名或中选。 五、严禁我市共产党员授意、串联他人,成心致使某一党员不能获得党代会代表的提名或中选,或者两委委员的提名或中选。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我市共产党员,党委将视其情节轻重,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惩罚。 特此决定。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