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新人民调解员培训开班仪式上讲话在全县人民调解员培训班上的讲话同志们: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民调解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今天我们在这里培训人民调解员。这次培训得到了市司法局大力支持,并有幸邀请到市司法局局长袁少雄同志专题讲座。希望各位同志在后面的培训中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将学到的业务知识熟练运用到实践中。人民调解是一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是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的有效手段。近年来,我县人民调解为维护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化解了大量矛盾,仅今年16月,调处纠纷近4000件,使许多矛盾化解在基层,消化在萌芽状态,为各级党政领导分了忧,为政法相关部门减了压,为人民群众解了难,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县政
2、府向战斗在一线的调解员为人民调解工作付出的艰辛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随着形势的不断变化,对人民调解员也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县司法局举办这次人民调解员培训,非常重要,也非常及时。怎样做好今后的人民调解工作,是我们这次培训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借这个时机,我讲三点意见:一、充分认识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的重要意义(一)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是适应新的形势开展的需要。目前,我们正处于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各类社会矛盾不断增多,呈现出主体多元化、客体复杂化、规模群体化、类型多样化、方式剧烈化、总量扩大化特征。通过培训,把握各类矛盾的新特征,研究调处矛盾的新方法,学习调处矛盾的新技能,非常关键。(二)开展人民调解员培
3、训是适应人民调解工作开展的需要。从人民调解的开展趋势来看,调解的各要素不断转变,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人民调解范围由民间纠纷逐步向民事纠纷转变,人民调解的范围,逐渐从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小额债务、轻微侵权等常见、多发的矛盾纠纷,向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征地拆迁、土地承包、人身损害、劳动保障等纠纷转变,范围也逐渐由公民与公民之间向公民与法人、公民与社会组织、公民与企业、公民与行业、企业与企业等领域扩展,特性亦由简单的民间纠纷逐步向复杂的民事、社会纠纷转变。二是调解工作由自治型、松散型、随意型逐步向制度化、标准化、法治化转变。三是矛盾调解方式由单兵作战向三调联动转变,逐渐形成人民调解、行
4、政调解、司法调解统筹协调、相互策应、有序运作、功能互补的“大调解机制。四是综合治理措施由重“治标逐步向重“治本转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预防矛盾纠纷和法制宣传教育三大功能,将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并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到达和风细雨、标本兼治的潜在效果。五是调解结果由法院采证确认逐步向独具法律效力转变。人民调解法明确规定了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法院确认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这样的形势下,只有通过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不断提升调处能力,才能进一步提高人
5、民调解的成功率,才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功能。(三)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是建设一支高素质人民调解队伍的需要。做好人民调解工作,队伍建设是关键。当前全县建有各类调解组织300多个,人民调解员1300多名,但是调解队伍良莠不齐,一些基层调解员法律法规知识还比较缺乏,调解方法比较单一,工作不标准,甚至有的还不合法、不公正、不合程序。特别是随着今年村级换届产生了一大批新的人民调解员,因此认真开展好这次培训工作,更显重要。二、对人民调解员培训的几点要求(一)对培训工作的三点要求。一是要有针对性。培训什么是决定这次培训与否取得实效的关键。要认真研究当前各类矛盾纠纷的规律和特点,针对这些规律和特点,开展
6、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学习辅导和矛盾调处技巧的研究。这次参加培训的有各乡镇政法书记,有司法所长,还有调委会主任,在培训的内容上,理论学习的内容多一些,并把这些理论与案例相结合,把矛盾调解的方法、要求、规程教给一线的调解员,这有利于大家今后开展工作。二是要有灵活性。要打破传统说教式的培训方法,采取学员讨论、案例分析、现场参观等形式,让学员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培训工作中来,提高培训的实效。我建议,司法局今后要多开展一些这样的培训,甚至可以挑选一些骨干人民调解员跟班代训。三是要有实践性。要坚持理论联系实践。当前的人民调解工作,已经形成了许多新的理论和成功的经验,需要大家去学习,也有很多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需要大家
7、去探索,要把这两个方面统一起来开展培训活动,方能取得更好的培训效果。(二)对学员的三点要求。一要把加强学习作为一种责任。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知识日新月异,我们必须通过经常的学习,不断发现观念上的差距、能力上的差距和工作方法上的差距。二要把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一种责任。今天参加培训的同志,不管是乡镇政法书记,还是司法所长,还是各地的调委会主任,都肩负了一个区域的人民调解责任。责任就表达在对工作的执著,对事业的虔诚和对社会的诚信,是人品和素养的综合反映。大家都应该认真思考怎么负责的问题,思考如何把人民调解工作做好,思考如何保一方稳定,促一方开展,自觉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心和主动性。三
8、要把效劳群众作为一种责任。人民调解工作直接面对人民群众,直接效劳人民群众。当前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知晓度越来越高,信赖度越来越高,期望度也越来越高,给人民调解工作以更大的工作压力和更高的工作要求。怎么让我们的调解工作,方便群众,效劳群众将是一个重要的新课题。三、创新举措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更上新台阶(一)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强力推进。随着乡镇职能的转变,加强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将是乡镇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各乡镇党委、政府一定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县人民调解委员会
9、要广泛地开展工作调研,及时总结和推广人民调解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发现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工作指导。(二)要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要按照“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哪里有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就做到哪里的要求,把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中之重来抓。进一步建立健全县、乡(镇)、村(居)三级调解组织,加快组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将人民调解工作向矛盾易发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延伸,扩大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积极开展交通事故、医疗卫生、劳务报酬、物业管理、交通运输、征地拆迁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把人民调解工作触角延伸到所有矛盾纠纷易发的行业和人群集
10、中的区域,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向专业化、社会化方向开展,逐步形成以县人民调解委员会为统领,乡镇(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为龙头,村(居)、专业行业调委会为根底的调解工作格局。(三)要创造性地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一要强化法制宣传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经过多年全民普法教育,广阔公民的法律意识普遍得到了提高。但是基层群众的法律素质同当前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要求相比,还有许多不相适应的方面。人民调解组织要充分利用分布广、贴近群众的优势,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规和政策,引导广阔群众学法用法、知法守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二要认真做好矛盾纠纷预防、
11、排查化解工作。人民调解是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针对民间纠纷必须抓早抓小抓苗头,建立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因时预防等预防机制,实现“三不出,即:一般纠纷不出村、社区、单位,疑难纠纷不出乡镇、行业,重大纠纷不出县。三要积极介入影响辖区稳定的重大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着力在群体上访、重复上访、越级上访、问题,尽力防止出现新的社会矛盾和纠纷,我们的人民调解员在其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一些问题解决起来,还十分棘手,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四)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监督检查。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加强各地、各单位、各行业人民调解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监督考核方法。对因民调工作组织不力、领导不到位、各类矛盾纠纷不能有效化解,而导致重大社会不良后果的乡镇、部门、行业、单位,县委、县政府将严格追究责任。同志们,人民调解工作非常辛苦,也非常富有挑战性。希望同志们珍惜这次培训时机,认真学习,认真领会,学有所获,学有所悟,学以致用,切实搞好人民调解工作,努力维护全县安定和谐的局面,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