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2023年某大型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工程建设环境评估书.docx

上传人:g****t 文档编号:1615706 上传时间:2023-04-21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19.6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某大型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工程建设环境评估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2023年某大型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工程建设环境评估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2023年某大型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工程建设环境评估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2023年某大型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工程建设环境评估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2023年某大型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工程建设环境评估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2023年某大型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工程建设环境评估书.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9页
亲,该文档总共9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某大型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工程建设环境评估书 南昌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三章工程分析 南昌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国环评证甲字第2303号 二零零二年七月 3 XX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XX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南昌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三章工程分析 第一章总论 1.1前言 南昌卷烟厂始建于1950年,目前厂区座落在XX市抚生路118号,西临赣江,东濒抚河故道,占地2023.8ha,总建筑面积约68601.39m2。现有职工1500余人,其中大中专院校毕业生433人,各类技术人员289人,管理人员325人,营销人员167人。企业产品20230%为烤烟

2、型卷烟,主导品牌有“金圣、“海鸟、“南方三大系列产品,其中一类烟占20%,二类烟占28%,三类及三类以下烟占52%,硬盒烟占56%,软盒烟占44%。2022年生产卷烟34.8万箱,实现税利15.38亿元。虽然企业近几年来开展较快,但与国内外先进企业相比,无论在技术装备、生产管理以及生产环境等方面都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当前,随着中国参加世贸组织,烟草行业将面临更加剧烈的竞争和挑战。国家烟草专卖局已明确提出“要壮大一批,扶强一批,搞活一批,淘汰一批,加快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省烟草专卖局从江西烟草生存和开展的战略高度,把做大做强南昌卷烟厂摆在江西烟草行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需着力抓好的“三件大事的

3、首位,并方案在“十五期间建立以南昌卷烟厂为核心企业的工业企业集团。南昌卷烟厂“十五易地技术改造工程是实施这一战略的重点工程。 根据国家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XX省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条例,南昌卷烟厂于2022年5月20日正式委托XX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南昌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我所接受委托后,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那么hj/t2.12.393,hj/t2.41995中的有关要求和技术标准,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调查研究等工作,编制完成了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并呈报XX省环境保护局审批。根据评价工作大纲及XX省环保局赣环督函字202251号文对环 3 XX省环境保护科学研

4、究所 南昌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三章工程分析 境影响评价大纲的批复意见,我所对该工程进行了进一步的资料收集、工程分析、影响预测评价、治理措施分析、总量控制分析等工作,编制完成了本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环境影响评价,了解建设工程对其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并提出环境污染控制对策,为建设工程的环境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使建设工程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到达协调统一。 本次评价工作得到了XX市高新开发区等部门的指导与帮助,同时得到了XX市环境监测站以及建设单位XX市卷烟厂的密切配合与大力协作,保证了环评工作的顺利完成,谨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1.2编制依据1.2.1

5、法律法规及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2023.29);(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5.15);(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95.12.29);(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1995.2023.30);(6)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11.18; (7)XX省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条例(2022.7);(8)XX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2022.3); 1.2.2有关文件 3XX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南昌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三章工程分析

6、 (1)XX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国环评证甲字第2303号南昌卷烟 厂易地技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大纲; (2)赣环督函字202251号关于对南昌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审查意见的函;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那么hj/t2.12.393,hj/t2.41995;(4)南昌卷烟厂委托XX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委托函; (5)南昌卷烟厂提供的南昌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工程工程建议书;(6)国家烟草专卖局国烟计2022738号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南昌 卷烟厂“十五易地技术改造总体规划的批复; (7)XX省烟草专卖局赣烟运202257号关于XX省烟草专卖局转 发国家烟草专

7、卖局关于南昌卷烟厂“十五易地技术改造总体规划的批复的通知; (8)XX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赣经贸投资字20221号关于南昌卷烟 厂“十五易地技术改造规划实施方案的批复; (9)南昌卷烟厂“十五易地技术改造总体规划设计招标文件。(2023)高环字2022号关于确定南昌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工程环评 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的函。 1.3评价原那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推动企业开展生产,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提高,走可持续开展道路,本次评价遵循以下原那么: XX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3 南昌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三章工程分析 (1)污染物达标排

8、放原那么;(2)污染物总量控制原那么;(3)清洁生产原那么;(4)重点突出原那么。 (5)技术进步及增产减污原那么。 1.4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那么(hj/t2.12.393,hj/t2.41995)中评价工作的分级依据,并综合考虑本工程的工程特性、地理位置、影响范围及区域生态环境敏感性,确定本次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地表水环境三级;环境空气三级;声环境三级。其判别依据如下: (1)地表水。废水主要来自工艺及生活废水,废水排放量约为200m3/d。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石油类,确定本工程地表水评价等级为三级; (2)环境空气:废水主要为6台燃油锅炉

9、产生的烟气及少量工艺废气,其主要污染物so2,最大等标排放量(pi=512023),环境空气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 (3)噪声。本工程噪声主要产生于锅炉风机、空压机和机械设备等,且周边无环境敏感点,根据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那么声环境确定噪声评价等级为三级噪声级增高量在3db(a)以内。 1.5评价范围 3XX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南昌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三章工程分析 (1)地表水。根据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东)规划,该区域排水系统实施清污分流,企业外排废水经城市污水管道汇入规划建设中的XX市青山湖污水处理场,进行统一处理。雨水进入雨水管网,排入艾溪湖西渠,经

10、吴公庙电排站排入赣江(南支)。评价范围在艾溪湖西渠排污口上游200m至下游吴公庙电排站5000m。 (2)环境空气。根据XX市常年主导风向,评价范围以建设工程厂址为中心,南北向4km,东西向4km约16km2。 (3)噪声。评价范围为建设工程厂区及附近区域。 1.6控制污染与保护环境的目标 (1)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为评价区内的各环境敏感点(包括住宅区、高新建 设产业区、学校等)。 (2)地表水。保护目标为艾溪湖西渠及艾溪湖水环境。 (3)噪声。根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功能区划,建设工程所处位置为2类环境噪声功能区,严格控制厂界周边声环境到达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2类标准。 1.7评价因子及和评

11、价重点 评价因子:水环境:codcr、bod5、石油类;环境空气:so2、烟尘; 声环境。设备噪声。 评价重点:区域环境现状评价;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影 3XX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南昌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三章工程分析 响预测及 分析;污染防治对策;企业清洁生产与污染物总量 控制。 1.8评价标准 根据工程影响区环境功能调查,经XX市环保局确认,采用以下标准进行本次评价1.8.1环境质量标准 (1)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22)中类水质标准; (2)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202351996)中二级标准; (3)声环境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2023693)中2类标准; 1.8.2排放标准 (1)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2)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 (3)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中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4)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 3 XX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第9页 共9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与职业考试 > 其它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