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审计局会议意见 一、有关会议 (一)、局长办公会议 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办公室主任等人员参加,必要时可根据会议涉及的议题,由有关科室负责人列席。 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召开。 会议主要任务。研究、处理本局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通报全局或条线工作情况;分析审计工作形势,讲评阶段性工作成绩、提出当前主要工作措施;讨论并决定各科室请示局领导的重要事项等。 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2次,时间一般定在双周的星期一上午。 (二)、全局会议 全局会议由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必要时可根据会议涉及的内容,邀请离退休人员参加。 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 会议主要任务。传达贯彻上级的重要文
2、件、会议精神;总结一段时期的工作,总结经验、表扬先进;部署近阶段全面工作或条线重点工作,以及涉及各科室的综合性工作或需要各科室共同完成的重要任务;讨论通过需要全局会议决定的事项;通报当前形势等。 全局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必要时可适时组织召开。 (三)、局务会议 局务会议由局长、副局长、科室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可召开扩大会议,由涉及会议议题的有关人员列席。 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 会议主要任务。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指示和决定,并提出贯彻意见;通报党组、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有关重大事宜;讲评和部署阶段性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落实具体任务;分析当前形势,通报有关情况;各科室交流工作情况等。
3、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在每月的第1周星期一上午召开。 (四)、专题会议 专题会议由涉及会议议题的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可根据会议议题,请相关单位人员参加。 会议由局长、副局长或局长、副局长委托的有关人员主持召开。 会议主要任务。汇报、通报、讨论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分析、讨论重大审计工程和事项;讨论涉及全区性的有关工作;协调、处理日常工作中的具体业务等。 专题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五)、科室会议 科室会议由科室负责人召集。科室会议的主要任务。传达贯彻局党组、局重要文件或会议精神;交流、分析本科室总体工作,拟定和部署阶段性工作方案和任务。 科室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必要时由科室负责人决定召开。 二、有关规定 (一)、局长办公会议、全局会议、局务会议和专题会议一般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 (二)、局长办公会议、全局会议和局务会议均作会议记录,并根据会议内容的重要性,决定印发会议纪要或正式文件;专题会议根据需要印发会议纪要。会议决定和需要传达的事项,以纪要或正式文件为准。 (三)、本局会议决定的事项,各科室必须认真遵守和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应及时报告,并根据会议要求催促检查。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