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信息平安工作制度 一、全局工作人员必需遵守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平安的相关规章和制度,加强信息平安观念,提高信息平安意识。 二、在工作中,做到信息不外泄;移动载体不外借;涉密文件不过夜。 三、局设信息平安领导小组。信息平安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当,副组长由副局长、辽宁省统计局调查队队长、副局级巡察员担当,委员由各处(室)、单位负责人担当。 局信息平安领导小组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局党组和上级信息平安的指示精神,并依据形势、任务确定局信息平安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工作重点。 (二)建立健全局信息平安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局信息平安工作制度。 (三)对本局干部、职工进行信息平安教育,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准时通报信息平安状况。 (四)提出对信息平安工作的嘉奖和惩罚意见。 (五)定期开展检查、自查工作,对未落实信息平安相关要求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判。 四、各处(室)、单位设信息化联系人,一般由娴熟把握计算机和网络学问的同志兼任,并要保持信息平安队伍的相对稳定。 五、信息平安领导小组职能部门由办公室、数据管理中心、会计核算中心、统计资料管理办公室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