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法定代表人平安消费责任制 1、对本企业的劳动保护和平安消费负总责。经理是企业平安消费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平安消费工作全面负责。因此,要做到在方案、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中纳入平安工作;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和平安消费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加强对职工进展平安教育培训,接受平安培训考核;3、加强平安消费治理,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平安消费责任制;4、审定平安技术措施方案并贯彻施行;确定本单位平安消费目的,签发平安消费规章制度和平安操作规程,批准严峻平安技术措施,实在保证平安消费资金投入;5、对职工进展平安和遵章守纪教育;催促各级领导干部和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平安工作;6、主持召开平安消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处理平安消费的严峻征询题;7、及时、如实汇报平安消费事故,组织对严峻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催促施行,预防事故重复发生;8、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平安消费保证基金治理方法,并落实和审批使用;9、领导编制和施行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别时期平安工作施行方案,并落实工作安排;10、总结与推行平安消费先进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