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资金管理制度范文 一、学校经费预算制度 1、为加强财物管理,合理使用资金,学校及校内各部门必须实行年度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2、学校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那么,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3、预算由学校提出预算建议方案,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管理权限分别上报各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预算控制数,学校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4、预算在执行过程中一般不予调整,如果因国家有关政策或事业方案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可报请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调整预算。其余收入工程需要调增、调减的,由学校收入预算调
2、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二、编报年度决算制度 编报年度决算,要认真总结一年中的预算安排、方案执行,平衡收支、财务管理,资金效果等方面的经验教训,为改革学校财务管理创造条件。 1、年度终了后,总务处应主动与上级财务部门核对各项拨款,核清追加。 2、年终前,清理暂存暂付,应收应付等款项,不得长期挂账或以领代报。 3、年终前,总务部门对各项财产物资清查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三、现金管理制度 1、学校范围内一切现金、支票均通过会计办理。 2、收入的现金按规定日期送交开户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 3、各部门一切缴款,均应填写收据,加盖现金收讫及出纳印章,收据作为收款和记账凭证,收据
3、联单之一退给缴款人作为凭证。 4、在市内采购,须在借款后三日内报销,去外地采购借款,须在返校后三天内报销,并返回多余现金,前次借款未报销,不准再借款。 5、现金当面点清,事后概不负责。 6、现金收讨须逐笔记清,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坐支现金。 7、出纳员每天要核算库存现金,如发现多款或短款时,立即查找原因,及时向领导汇报。 8、单位收入的现金不准以个人或部门的名义存入储蓄所,或利用银行账户代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出现金。 9、在本市购置物资办理业务的超过转账起点即10000元以上都采用转账支付,不得以现金支付。 四、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的管理制度 1、不准签发空白现金支票。空白现金支票一律不得借出
4、。 2、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支票印鉴必须分管,不得由一人兼管。 3、开出现金支票要有合法凭证为依据,发放转账支票要做好登记工作。 4、现金支票存根和作废的支票必须保存完整。 5、现金支票签发后,要及时记账;转账支票发出后应在一星期内报销。 五、内部牵制制度 1、内部牵制制度是财务人员明确职责,相互制约和对每一笔经济业务事项发生进行核实、审核的主要环节。 2、出纳员不得兼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等账目的登记工作,财务印章应专人保管,做到管账不管钱,钱账分管,管钱不管物。 六、借支、报销审核制度 1、借款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经校长签字,交会计审核,由出纳员办理付款。 2、采购物品报销时,购物单据必
5、须是正式发票,发票字迹应清楚,大小写数字一致,单据反面应有经办人、主管校长签字,并附有“验收单方予报销。 3、如报销单据不是发票而是收据类凭证,必须用财政部门统一收据,特殊情况须经校长批准,并要写明情况。 4、旅差期间的补贴标准,按财政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会议期间不享受交通费补助。 5、因公出差或购办公等物品向财务借款,回来一周内到会计室报销,如因其他原因,借款后又不用的,应在三天内到财务上办理退款手续,假设不按时报账或退款,又无正当理由,财务有权扣发当事人的工资。 第二篇:学校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海文培训学校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学校资金管理的原那么是。合理使用,减少占压,降低风险,加速周
6、转,提高效益。 第二条学校的财务实行预算管理。预算管理就是对有关财务方案的制订、审批、实施、检查和分析进行全面的管理,从而使财务管理工作有序、稳定地进行。 第三条为保证库存的现金平安合理,学校各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支取现金先填写借款单,并注明用途、金额、期限等,按规定批准方可支取。预支现金一般不超过2022元,超过支票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转帐支票结算。任何人不得从营业收入中坐支现金。库存现金必须日清月结,不准白条抵现。 第四条支票的领取及管理 1、支票领取: 1凡领取支票,先填制支票申领单,写明用途、金额、使用人等项,经由有权审批人批准方可领取。 2签发支票的金额超过10000元,在填写
7、申领单时,须提交符合审批程序的用款报告及附件合同、采购单、方案书等。 3领取人应办理登记手续,于使用后三日内报帐。 4未及时报帐者财务人员及时催促,并有权不予签发新支票。 5持票人应对支票妥善保管,如丧失将由个人承当经济责任。 2、支票管理: 1所签发支票应填写日期、金额限额、用途,不准签发空白支票。 2准确掌握帐户余额,不准发生空头、透支。 3出纳人员应每日编制库存现金与银行存款变动表。 4出纳人员应于月末填制“银行帐户余额表,送交财务部部长。 5按时于月末填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交财务经理审核,对未达帐项要认真查对,及时入帐。 6支票和学校印鉴分人妥善保管。 第八条预付货款和定金,必须根据合同
8、办理,经由审批权限的领导批准,方可执行。附那么 第九条本修订稿在执行过程中,假设遇国家有关会计政策、制度、法规发生变更时,以国家公布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条本制度由校长授权,财务部制定及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篇:学校大额资金管理制度大全附件1学校大额资金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大额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促进廉政建设,便于师生和社会监督,确保学校合理有效地使用各项资金,促进大额资金管理使用的标准化、制度化,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和运作效率,完善大额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措施,结合开州办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9、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挤占、挪用,确保大额资金的正确使用。 二、大额资金指开支在两千元以上的资金工程。 三、大额资金支出的管理 一学校开支两千元以上的资金需填写学校大额资金使用申请表。 二学校填报人填写大额开支事由,经学校财务监督审核小组审核,报校委会研究通过,把申请表送中心校大额支出核查监督小组。 三中心校大额支出核查监督小组接到申请后,三日内到学校进行考查,形成意见后,2022-10000元由报中心校审批,超过10000元含10000元报区社会事业办审批,审批后学校 方可组织实施。 四在工程组织实施过程中或完成后,中心校大额资金支出核查监督小组到学校检查工程实施情况。 五学校在工程完
10、成后填写开州办学校大额资金开支验收单,由工程负责人填写工程实施情况,经验收人员、理财小组成员、学校形成意见后报中心校大额支出核查监督小组,由中心校大额资金支出核查监督小组签批意见前方可入账。 四、大额资金的管理使用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那么,严禁暗箱操作,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做到专账核算,杜绝多要少花等弄虚作假的行为。 五、建立大额资金管理使用责任追究制度,防止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定,造成资金损失浪费。对贪污、私分、截留、挪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2023年11月7日 第四篇:资金管理制度xx
11、股份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了加强xx股份以下简称“公司资金控制与管理,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健全资金统一调控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控制财务风险,保障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企业会计准那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那么: 一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原那么; 二资金收支预算管理原那么; 三资金收支“两条线原那么; 四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原那么。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资金,指公司所拥有或可支配的现金、银行存款、金融票据、有价证券和其他货币资产。本制度所指资金管理范围包括投资资金
12、、融资资金、营运资金。日常费用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财务审批权限管理规定执行。投资资金指对外风险和非风险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资金支出;融资资金指公司为了弥补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缺额,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法律允许的主体借入资金或提供对外担保等资金支出;营运资金指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余额,管理重点为采购资金管理、应收预付管理、其他往来管理。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分子公司。 第二章资金预算管理 第五条公司资金实施预算管理,实行对各分子公司的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公司各业务部门、各分子公司的资金收支,是根据董事会审批同意的年度预算及月度预算进行预算控制与管理的,在月度预算
13、范围内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凡涉及财务付款的业务应于每月25日预算下月资金支付方案经公司财务部初审、公司财务负责人复审,汇总呈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或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预算内的支出,可以根据授权范围,由相关负责人审核批准使用;超过预算的支出,应由业务部门提出追加预算方案,按预算批准程序经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对于投资和融资,经审核批准后纳入预算管理。 第三章投资资金管理 第八条董事会决定运用公司资金进行对外投资、收购资产、委托理财限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以下;超过该数额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第九条公司投资工程,由财务部在充分调研分析的根底上编制投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文件,
14、履行公司内部审核程序并报董事长审批,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程序,经董事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实施投资活动。 第四章融资资金管理 第十条公司融资事项,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财务部初审,财务负责人复审,履行公司内部审核程序并报董事长审批,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程序,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具体实施。 第十一条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公司资产抵押、流动资金贷款等事项作出决议。 第十二条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总体授信范围内的流动资金贷款,由董事长审批。 第十三条各分子公司对外融资必须向公司提出融资申请,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对外筹资。申请借款的各分子公司应配合公司财务部的筹资工作,按规定提供借款所需相关资料。 第十四条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担保、抵押。 第十五条未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或董事长批准,各分子公司不得自行实施资产抵押,不得自行向第三方提供担保,各关联公司间也不得自行相互提供担保。 第五章营运资金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银行账户由财务部统一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