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保局冲突纠纷调解制度 依据县综治委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冲突纠纷大调解工作,把问题消退在萌芽状态,为科学进展,奋起赶超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我局制定了县环保局平安生产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任务 1、争辩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冲突纠纷调解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政策争辩,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开展大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准时了解全县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状况并总结工作经验,协调解决工作中消逝的重大问题。 3、承办县委、县政府安委会交办的调解工作。 4、向上级汇报调解工作状况。 二、联席会议内容 1、听取相关股、室、站、队开展的平安生产大检查的工作状况汇报。 2、争辩分析现
2、状,特点及进展趋势,部署下一步大调解工作制度。 3、组织协调跨部门的重大冲突纠纷调解工作。 三、联席会议制度 1、依据县安委会的要求,原那么上每半月召开一次平安生产检查联席会议,如遇特殊状况,也可随时召开。 2、联席会议由局平安办召集主持,特殊状况,可由局分管领导召集主持。 3、出席会议人员,由成员单位,相关股、室、站、队负责同志参与,参会人员因事,因病不能到位的,应向主持人请假。 4、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办理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平安办,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5、各成员单位,相关股、室、站、队负责的同志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相互支持,亲热协作,准时处理跨部门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我县平安生产联席会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