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党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省、市纪委印发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现就今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加强执法监察等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等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 二、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问题 加大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
2、丧嫁娶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方面的以权谋私问题;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对照检查内容;加强对政府采购事项以及抗灾和灾后重建有关资金、实物和捐赠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 坚决制止用公款出国(境)旅游;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小汽车配备使用、装修办公用房等方面的政策规定;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和标准津贴补贴工作;清理纠正个人“小灵通捆绑办公 的问题;上半年召开一次以“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 四、深入推进党内监督工作 积极推进党务公开;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
3、廉、诫勉谈话、任前廉政谈话、函询等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 五、认真开展对律师法和其它法律效劳行业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要按照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工作安排意见的要求,做好执法监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律师法和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效劳、法律援助等法律法规。认真开展以“法律效劳与和谐吉安同行为主题的法律效劳行风建设、行风评议活动,建立健全制度,标准法律效劳和法律效劳市场,查处法律效劳中的违法违纪案件。 六、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各县(市、区)要认真按照市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的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形成责任网络体系;要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以完善的制度和扎实的工作迎接省、市有关部门组织的专项检查。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