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平安生产大检查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平安责任落实,切实做好平安生产工作,根据省、市、县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各镇、各行业和领域。突出检查危化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有色、特种设备、农机、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二、检查内容 1、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与专项整治督查同时进行); 2、平安生产责任制特别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平安生产组织机构、培训教育、持证上岗等情况; 3、开展隐患排查特别是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根治情况; 4、危化品、交通运输、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领域标准化创立情况; 5
2、、近年来发生事故企业规章制度、防范措施整改情况。 三、时间安排 5月6日-10日,各镇、各部门和各企业全面开展平安生产自查自纠工作;11日-15日,县安委办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镇、各部门、各行业(领域)组织平安生产专项督查。 四、督查分工 为保证全县平安生产尤其是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取得实效,县安委办决定成立9个专项督查组和4个综合督查组,对平安生产大检查和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督查指导。 (一)专项督查 1.道路交通专项督查组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2.水上交通专项督查组由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 3.消防专项督查组由县消防大队组织实施; 4.建筑施工专项督查组由县住建局组织
3、实施; 5.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专项督查组由县安监局组织实施; 6.电力专项督查组由县经信委组织实施; 7.农业机械专项督查组由县农机局组织实施; 8.特种设备专项督查组由县质监局组织实施; 9.电焊作业专项整治除融入各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一并督查外,其总体工作由县安委办组织推进。 教育、卫生、工商、文化、水利、渔业等行业领域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本行业、本系统专项督查组,充分履行行业平安监管监察职责,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多措并举,加强督查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实现平安开展、和谐开展。 (二)综合督查 综合督查分组及督查时间安排同洪安发(2023)9号文。 五、有关要求
4、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平安大检查领导小组。要对平安生产大检查进行周密部署,主要负责同志切实负起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好平安检查和督查工作。 (二)精心筹划,科学安排。各镇、各有关部门(行业)和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镇、本行业平安检查工作方案,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取得实效,并将工作方案于5月8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各督查组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了解掌握被督导镇和部门今年以来的平安生产形势和根本情况,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政策、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检查督查活动取得
5、实效。 (三)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播送、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阔职工增强做好平安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阔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 (四)即查即改,重在实效。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进行彻底地整顿,消除隐患、不留后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对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检查中工作不扎实走过场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事故的镇和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认真总结上报信息。各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分析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并于5月30日前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内容总结(1)县平安生产大检查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平安责任落实,切实做好平安生产工作,根据省、市、县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各镇、各行业和领域(2)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进行彻底地整顿,消除隐患、不留后患(3)(五)认真总结上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