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锅炉平安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 为了标准锅炉平安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方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那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2223年12月29日公布了锅炉平安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tsgg6001-202223。202223年5月1日起施行,2022年6月22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锅炉司炉人员考核管理规定(国质检202238号)和2023年4月19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锅炉平安管理人员考核大纲(tsgg6001-2023)同时废止。 本大纲是在锅炉平安管理人员考核大纲(tsgg6001-2023)和锅炉司炉人员考核管理
2、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国质检202238号根底上,将锅炉平安管理人员和锅炉操作人员的考核内容进行了整合,简化了锅炉操作人员的级别,使分类更加合理。新大纲对锅炉操作人员的级别重新划分: 第四条规定:锅炉操作人员是指锅炉使用单位从事在用锅炉运行操作的人员。锅炉操作人员分为i、ii、iii级,其工作范围如下: (一)i级,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者等于0.4mpa且额定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0.5t/h的蒸汽锅炉,以及额定功率小于或者等于0.7mw的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二)ii级,额定工作压力小于3.8mpa的蒸汽锅炉,以及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三)iii级,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3.8mpa的
3、蒸汽锅炉。 注1。iii级锅炉操作人员可以从事ii、i级锅炉操作人员的工作,ii级锅炉操作人员可以从事i级锅炉操作人员的工作。 注2。对于申请单一炉型(如有机热载体锅炉、立式手烧炉、余热锅炉、油田注汽炉等)的锅炉操作人员,其考核内容可以有所侧重,并且在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限定操作的炉型范围。 注3。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可以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中的资格工程中注明其级别,表述为iii级(高级)、ii级(中级)、i级(初级)。 新旧锅炉操作人员级别划分比照: 比照新旧 证书级锅炉平安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tsgg6001-202223允许操作的锅炉锅炉司炉人员考核管理规定(国质检202238号)允许操作的锅炉 i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者等于0.4mpa且额定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0.5t/h的蒸汽锅炉,以及额定功率小于或者等于0.7mw的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