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管理制度 昆明森博科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防止易制度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结全本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厂使用、储存易制毒化学品、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成立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管理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并确定1-2名专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定期对易制毒化学品仓管员;使用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二、每次购置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须携带上次办理的购用证明,实际购置情况,到龙井派出所缉毒大队办理购用证明。 三、购置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按照购置证明上的数量购置,不得超过购置证明上所限定的数额。 四、购
2、用证明仅限本厂使用,不得以转让,转借等形式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为其他单位代为办理购用证明。 五、易制毒化学品运抵本厂后,必须有专人在场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由送货员,仓管员,监督员分别在丙酮出入库登记证明薄上签名。 六、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有单独仓库存放,实行双人双锁,出 入账台登记清楚,全面;准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易制毒化学品仓库,仓管员和监督员应每月盘点当月使用的数量和存库数量,如在盘点的过程中发现数量不对应,应立即报告到厂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管理小组,如发现丙酮被盗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七、车间使用须开具丙酮领用单,由车间负责人签字后,向仓库领用。仓库时必须由监督员现场监督,领用人,仓管员,监督员核对数量后分别在丙酮出入库登记簿上签名。丙酮领用应登记台账,单独装订成册备查。 八、车间应按使用需求,合理领用丙酮,多用多取,少用少取,不能随意领取,在使用丙酮登记表上详细记载丙酮的使用量。 昆明森博科技 2023-9-21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