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消遣从业标准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对文化消遣行业的管理,促进行业快速、协调、健康进展,提倡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为消费者供应“平安、文明、卫生、健康的消遣环境。 二、制度内容: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喜爱文化消遣效劳工作,有大局观念和团结协作精神,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为消费者效劳,忠实履行岗位职责。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定,自觉维护国家、企业的利益和声誉,不私自与消费者作交易,不做有损国格和人格的事情。 3、坚持文明经营、诚信无欺、真实公正,不分种族、民族、国家、地区、性别、贫富、亲疏,均一视同仁。 4、敬重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宗教信仰和人格尊严,依据消费者的正值要求和习惯供应效劳。 5、坚持消费者至上,不翻动、损坏、丧失消费者的行李物品。捡到消费者钱物,准时交还消费者,假设消费者已离店应准时上交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妥当处理。 6、对消费者投诉要态度恳切,礼貌接待,不推诿、争吵,做好记录,准时处理.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实施效果: 文化消遣效劳标准的实施,受到了宽敞文化消遣场所的全都好评,解决了目前行业上事实存在的效劳标准不统一、不便于管理的问题,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经营场所守法经营、文明经营、平安经营和标准经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