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业提案办理指导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充分发挥建议提案办理对我局各项工作的推进作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稳固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和根本政治制度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转变作风、效劳创业、改进工作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有关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联系
2、、督查办理工作(另文下发)。 三、工作步骤 办理工作分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实施办理,总结汇报等几个阶段。 成立机构,加强领导(5月中旬前)。成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办理工作方案,报市政府督查室备案。 明确职责,实施办理(5月中旬至6月底)。根据各单位职责分工,确定承办单位,由牵头单位负责协调,其他单位主动配合(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交办表)。在办理过程中做到“三沟通、两标准,三沟通即办理前沟通,详细征求代表或委员建议提案的主要用意和要求;办理中沟通,上门请教或请代表(委员)到本单位座谈,征求其对本单位办理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的意见;办理后沟通,主要是请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结果作最后评价。两标准即程序标准,要先办理再答复;行文标准,要严格按照市政府下发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函及征求意见表的格式行文,要用语谦虚,态度诚恳,答复认真。 总结汇报(7月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结束后,要对办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市政府汇报。以办理促进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努力提高工作成绩。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