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实施方案 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工作的实施方案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以下简称“两项制度),是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的重要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结合我县农村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进一步标准和完善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对象确实认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建卡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低保,将具有开发能力的低保人口全部纳入扶贫对象,建立和完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体制机制,全面增强农村贫困人口自我开展能力。 (二
2、)根本原那么。一是坚持应保尽保、应扶尽扶的原那么。对贫困人口实行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全覆盖。二是坚持科学标准、简便易行的原那么。工作中既要做到科学标准、减少遗漏,又要便于实际操作。三是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的原那么。建立政府直接领导、扶贫与民政部门主管、发改、妇联、团委等相关单位配合,乡、村落实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机制。四是坚持客观公正、阳光作业的原那么。做到评估核定人均收入客观,对象确认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标准和对象 (一)标准。农村低保标准,2023年家庭人均纯收入在1300元以下;农村扶贫标准,2023年家庭人均纯收入在1700元以下。 (二)对象。
3、农村低保对象: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农村扶贫对象: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或劳动意愿的农村居民,包括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农村低保对象。 三、主要措施 (一)程序的衔接。统一组织,使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识别工作在时间和程序上同步进行。严格按照申请、收入核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等程序和民主公示的要求,认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对于申请享受两项制度的,村民委员会要按照规定分别进行调查核实,集中进行民主评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属于扶贫对象的,报县级人民政府扶贫部门审批,
4、属于农村低保对象的,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扶贫和民政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民主评议意见、审核意见和审批结果。对于已经核实的农村低保对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进行复核时,要配合扶贫部门将其中有劳动能力和申请意愿确实认为扶贫对象。 (二)政策的衔接。对农村低保对象,要力争做到应保尽保,按照政策规定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对扶贫对象,要根据不同情况,享受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等方面的扶持政策,采取产业开发、扶贫经济实体股份分红、小额信贷、互助资金、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帮扶等形式,确保扶贫对象受益。对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中的残疾人家庭提供重点帮扶。 (三)管理的
5、衔接。对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县级人民政府扶贫和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要分别建立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档案,会同发改委等部门和单位,对两项制度涉及的对象同步进行调整。要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了解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的生活情况。对收入到达或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要按照规定办理退保手续;对已实现脱贫致富的,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无意见后,要停止相关到户扶贫开发政策;对收入下降到农村低保标准以下的,要将其纳入低保范围;对返贫的,要将其吸纳为扶贫对象。 四、实施步骤 第一步。摸清贫困户底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按照自治区人均纯收入1700元以下扶贫标准,人均纯收入1300元以
6、下低保标准,综合其它指标,测算对象规模。贫困户分为生产困难型、能力缺乏型、环境恶劣型和身体残疾型四种类型,实施到户政策。 第二步。以召开发动大会等形式运行宣传发动。召开XX县区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发动大会,统一部署全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各乡(镇)和行政村层层召开发动会议,宣讲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做到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三部。走村入户,识别对象。县政府统一组织各乡镇、扶贫、民政、妇联、团委及大学生村官等进村入户开展登记工作,并在一个月之内完成此项工作。对象识别要通过个人申请、村组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程序最终敲定。首先由贫困户提出申请,村委集中组织进行
7、民主评议,村主任签字,乡镇政府统一进行公示把关后报县扶贫办、民政局联合审批。 第四步。完善档案资料,实行动态管理。农村低保和扶持对象资料要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镇有薄、县有电子档案,一户一档,资料齐全,对全县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档案进行网络化管理,实现县、乡(镇)联网,资料共享。每年要适时了解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情况,及时按照程序办理停发、减发、增发最低生活保证金的手续,或者转为扶贫开发对象,形成“有进有出动态管理的进退机制。 第五步。根据不同对象,落实帮扶措施。农村低保、扶贫开发对象识别出来后,低保对象由民政部门发放低保金,扶贫对象由扶贫部门实施到户扶持。扶贫对象享受专项扶贫和行业扶
8、贫等方面的扶持政策,采取工程必然联系农户等方法确保扶贫对象直接受益,对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中残疾人、妇女儿童家庭提供重点帮扶,切实做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 第六步。回头检查,做好总结。工作完成后,对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回忆,及时撰写典型材料,做好向上级扶贫部门、民政部门的汇报工作,以便将试点范围扩大到所有县。 五、工作步骤及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工作阶段(9月11日9月15日)。主要是组织县级各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掌握政策,制定实施方案、工作方案,资料、表格等。 (二)全面启动阶段(9月16日9月25日)。一是召开启动会议,传达贯彻全市“两项制度衔接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
9、全县“两项制度工作。二是组织县扶贫办、民政、统计、妇联、团委骨干人员,各乡(镇)分管民政、扶贫副乡(镇)长及民政、扶贫干事进行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人员进行前期培训。三是召开村民大会,并以专栏、标语、新闻媒体等有效载体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气氛。 (三)实施阶段(9月26日12月10日)。先期试点阶段。确定一个乡镇作为先期试点乡镇,时间为9月26日至10月10日。试点结束后,要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解决方法,为本县全面开展亮相制度试点工作奠定根底。全面实施阶段为10月11日至12月10日。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1日24)。主要是对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组织验收、
10、总结上报工作情况。 六、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将其纳入全年工作重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中扶贫志愿者的作用,充分调动乡、村两级干部的积极性,确保政策覆盖100%低收入群众。 (二)经费落实。两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成效直接影响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质量,为了搞好此项工作自治区、XX市和本级财政已安排了适当的专项经费。 (三)加强催促检查。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扶贫开发今后一个时期打根底,管长远的一项重要工作,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相关单位、各乡(镇)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将此项工作作为落实中央第五次工作座谈会精神实际行动,摆在十分突出的位臵来谋划,加强监督检查,善于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确保这项工作的高质量。 内容总结(1)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实施方案 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工作的实施方案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以下简称“两项制度),是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的重要精神(2)农村扶贫对象: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或劳动意愿的农村居民,包括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农村低保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