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保核查的申请书 环保核查主要内容 1.新、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情况。 (1)核查时段内新、改、扩建设工程依法执行环评审批和“三同时竣工验收手续(附环评批复文件和竣工验收批准文件)。 (2)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环保审批文件中规定的环境监测方案和其他环保要求的执行情况(以列表的方式,按环境介质逐一列出环境监测内容及其他环保要求,根据现场核查结果说明执行情况)。 (3)对于未到达环评执行率20230的,详细说明实际情况。对于未到达“三同时竣工验收执行率20230以及未按要求开展环境监测的,应提出整改意见,并附整改方案。 2.依法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并领取排污许可证,到达排污许可证
2、的要求。按规定缴纳排污费。 3.环境保护部门对企业的cod和so2两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要求得到落实。 4.污染物排放稳定到达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1)现场调查污染源,并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和排放口的标准化进行确认。 (2)依据所在地市级以上环境监测部门的定期监测报告、在线监测数据、验收监测数据以及其他符合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级环保部门有关规定的有效的监测数据,分年度评价核查时段的各污染源排放达标情况(定期监测数据与在线监测数据对达标评价结果不一致时,应取定期监测数据评价结果)。 (3)对于自动监测系统不能正常运转、排放口不标准、环保设施运转但不能稳定达标的情况,应详细说明原因以及正在采
3、取的工程措施,并附整改措施或方案。 5.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依法处理处置情况。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类型、数量、贮存和处理处置方法。(2)配备填埋场的,应说明填埋场配套环保设施完备情况。(3)有燃烧处理装置的,应说明尾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4)对处置方式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应附整改措施或方案。 6.环保设施稳定运转情况。 (1)根据核查时段内环保设施的运行、维修记录,现场确认环保设施的完备并与生产设施同时正常运行。 (2)确认环保设施的工艺、设计和实际处理能力、设计和实际处理效率;确认环保设施处于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状态。 (3)对于环保设施不能正常运转或未能到达设计要求的,应详细说明原因以及正在采取的工程措施。 7.产品、副产品及生产过程中不含有或使用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禁用的物质。 8.有健全的企业环境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9.模范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第3页 共3页